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颜清标酒帐案 依速审法减刑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0日电)原台中县议会酒帐案,台中高分院今天更四审判决,以所诈财物已缴回、审理10多年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酌量减刑,判立委颜清标、台中市议长张清堂各3年6月徒刑。

颜清标、张清堂被控担任台中县议会正、副议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酒店消费以公款付账,诈取财物。台中高分院去年9月间更三审,判处颜清标、张清堂各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前台中县议会主任秘书蔡文雄10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台中高分院更四审今天宣判,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改判颜清标及张清堂各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蔡文雄判处6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

判决书指出,被告现任立委颜清标、台中市议长张清堂等人任职台中县议会议长及副议长期间,在1999年4月至2000年11月间,明知酒家消费与业务无关,竟持消费单据向议会领取公款共新台币1800多万元。

承审法官以颜清标与张清堂等人在侦办中自白,且在更三审的审理期间已将所诈得财物全数缴回议会,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并审酌全案自2001年4月审理至今已超过10年,,认为颜清标等人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救济,因此依速审法第7条规定,酌量减轻其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