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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式司法 抚伤痛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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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香君新北市27日电)一场车祸意外让“小菊”失去了至亲,也让肇事者“阿嘉”陷入阴霾;透过修复式司法,让“阿嘉”获得“小菊”原谅,修复车祸造成的伤害,彼此都放下重担,重新向前迈进。

法务部近年来推动“修复式司法”,在8个地检署试办,以修补过错方式代替刑责惩罚,让加害人与被害人透过对话及沟通,修补过错、抚平伤痛。

以驾驶货车为业的司机“阿嘉”(化名),去年间不慎撞死一名中年机车骑士,导致被害人妻子“小菊”失去枕边人而痛不欲生,也因没了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家庭陷入愁云惨雾中,向对方求偿新台币逾500万元。

肇事的“阿嘉”同感悲恸且自责不已,甚至欲轻生偿命;面对钜额赔偿金,及涉犯业务过失致死罪恐面临刑责,让“阿嘉”深陷痛苦的深渊。不过,透过修复式司法,让整起悲剧有了新的转机。

两人透过修复促进者安排,敞开心胸面对面沟通;第一次见面时,不擅言词的“阿嘉”当场起身向“小菊”鞠躬致歉,承诺将竭尽所能弥补伤害;“小菊”感受到“阿嘉”的诚意,在了解对方经济状况后,愿以300多万元和解,也愿给自新机会,两人事后还持续关心彼此,祝福对方。

检方考量“阿嘉”已和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最后给予“阿嘉”缓起诉处分。

板桥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张云绮表示,用刑责惩罚加害人,不一定能让被害人感到宽慰,有时被判胜诉仍耿耿于怀,“修复式司法”主要在心理层面给予协助,让双方“把心结解开、把话说开”,倾听彼此的声音,借此机会修复创伤,让彼此都能走出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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