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鱼翅争议继续 反对方称立法不公

有华人认为捕鲨鱼合法 市政府单禁鱼翅 是对华人不公

人气 26
标签:

【大纪元2012年0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伊铃多伦多报导)1月8日,多伦多华人“维权公义联盟”(Fair And Responsible Alliance)在锦绣中华举行“公义论坛”,邀请市民对禁鱼翅立法过程及保护鲨鱼教育发表意见。公义联盟共同主席梁万帮、朱洪恩主持论坛,法律顾问Eva Mak、Andy Chan、部分社团领袖到场支持。

有人认为多伦多市政府通过禁鱼翅立法是对华人不公,有种族歧视嫌疑,呼吁华人争取自身权益。也有人称自己既不吃鱼翅,又不了解鱼翅,不清楚市政府禁鱼翅的过程,无法发表自己的观点。

海味销售商梁先生说:“鲨鱼并不是中国人扑杀,鱼翅最大的产地是西班牙,其次是挪威、美国、日本、加拿大等。我不是反对吃鱼翅,吃不吃是个人的事;但禁吃鱼翅是针对华人来的。这对华人不公平。 ”

曾先生说,多伦多的的华人多,南方人、北方人饮食习惯不同,对禁鱼翅会有不同的反应。但需要明白的是,立法的过程使华人基本权益受到威胁。鱼翅只占鲨鱼有价值部分的5%,最有价值的是鱼肉和其他部位,它们被用来制作化妆品、保健品等。鲨鱼是渔民在法律保护下捕杀的。鲨鱼可以杀,鱼翅不能吃,这不公平。谁都知道动物的内脏只有亚洲人吃,那些支持禁鱼翅的环保分子为什么不站出来反对亚洲人吃动物内脏?

有人提议华人应该积极参加投票选举。华人参加投票选举的人很少,有人宁愿打麻将也不愿参加投票,才导致现在的局面。

吴伟豪是位素食者,他说:“站在素食者的角度,所有的动物捕杀都是不应该的。但反对市议员破坏民主、自由,用个人主观道德价值观凌驾于民主、自由理念之上。”他同时也不赞同有些发言人用种族歧视导向民众,这样会让民众甚至认为吃狗肉、猫肉也是合法的。

2011年10月25日,多伦多市议会通过禁售鱼翅产品法律。多伦多是安省第4个通过禁售鱼翅产品法律的城市。禁鱼翅从提议一直到通过立法,始终受到部分华人的反对。朱洪恩表示,举行论坛是希望引起华人关注自身的权益。由于公义联盟没有行政经费,希望民众能为公义联盟捐款,下周3将举办慈善晚宴,希望筹集20,000元资金以帮助公义联盟运作。

相关新闻
鱼翅禁令执委会开大门 密市华商加入其中
多市颁鱼翅禁令 温市尚无意跟进
欧盟禁猎鲨取翅 半岛酒店将禁鱼翅
安省伦敦成第5个禁鱼翅城市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