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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协会反对考绩丙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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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8日电)全国公务人员协会理事长陈川青今天说,坚决反对考绩法强订丙等比例,这种挤牙膏式修法,势必让机关勾心斗角、黑函满天飞。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丙等比例订为1%到3%,10年3丙就淘汰,但后功可抵前过;若以1%计,每年至少2700名公务员会吃丙;考绩法草案明天将送交立法院审议。

陈川青受访说,公务员协会不是反对改革,问题是,“这不叫改革”,而是摆明“大家轮流吃大丙”,是倒行逆施、莫须有式条款。

他说,考绩法修法草案第6条之2规定,公务员如果对他人性骚扰,情节重大;挑拨离间、不听指挥破坏纪律;延宕公务造成人民权益损害等10款行为“应”列丙等,这部分,公务员协会没意见,但第11款规定机关排序最末1%到3%“得”考列丙等,协会坚决反对。

陈川青说,公务员如果有1到10款行为,就算有20%打丙,协会也不反对,但不能硬订1%到3%丙等比例。

陈川青说,这就像要求各分局抓小偷,不晓得谁是小偷,各分局只能硬抓出10个小偷,太荒谬、考试院现在的思维逻辑就是这样。

他说,若以1%丙等计算,一年就有2,700人会被打丙,这些人会埋怨、写黑函、把单位的事都抖出来,造成单位混乱、对立,影响国家团队的行政效率。

陈川青呼吁,朝野立委应体察“制度杀人”的严重性,站在国家整体立场考量,不要用莫须有的条款,恐吓公务员,也请考试院不要混淆视听、乱扣公务人员反改革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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