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安徽肥东县店埠镇黄岗村暴力强拆几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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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13日讯】2012年4月22日上午,原本是个极寻常的日子,太阳照常升起,普照在青绿色的大地上,然而,这一天对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对河行政村黄岗村民组的部分村民来说,是一场不忍回首的噩梦,是一个永远的痛。

从这场噩梦中醒来,他们辛劳一生的房屋已倒塌在大型挖掘机的轰鸣中,村民魏邦芹、魏兆成等三户人家回到村庄,看到他们的房屋已成一片废墟,所有的家当掩埋在破砖烂瓦里,绝望的哭声久久在村庄上空回荡。村民魏帮琴一个寡妇人家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度日,她这幢百平方米的住房是用丈夫车祸去世时的赔偿金购买的。瞬间工夫,这些安居者就沦落为无家可归的流浪人。

这天早晨八点多,肥东县店埠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带着20多个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连同店埠镇行政执法大队的几十号人,一台大型挖掘机,共同组成一支声势浩大的强拆队伍,开赴到店埠镇对河村黄岗村民组。挖掘机迳直冲到一幢楼房前猛然开足马力,眨眼之间,几幢楼房已腾起一片尘烟。房屋内所有的家当都掩埋在废墟中,其中程立道一家还是家庭工厂,厂房内的所有办公用具及各种家用产品也被掩埋其中。

挖掘机的轰鸣引来许多村民围观,不少人上前阻拦,双方对峙过程中,店埠镇行政执法队长柯文友狂妄地对村民挥舞着手,口出惊人之语:“带上机关枪,把你们这些人给剿了”……一名陈姓村民上前与柯文友讲理:“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人不在家,你们就把人家居房拆了,这是犯罪”。柯文友竟然要跟陈姓村民单挑,活脱脱无赖的嘴脸。

肥东县店埠镇黄岗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多次遭遇强拆。2012年4月17日,村民杨春宏等四户村民,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拆掉楼房,成为无家可归的人。去年3月22日和5月5日也曾两次上演强拆恶性事件。当时,店埠镇镇go-vern-ment、店埠镇行政执法大队,店埠镇派出所等多家单位,带着数名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来到黄岗村进行暴力强拆,打伤阻拦的村民多人,其中7人伤势严重住进县人民医院,这次事件在老百姓中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肥东县店埠镇在黄岗村的强拆中,可谓“居心叵测”,他们曾在一夜之间,对部分家的门口进出村道恶意倒土封堵,逢到雨天,整个村庄成为一片泽国,无法居住,村民多次向各级go-vern-ment反映情况,无任何单位理睬和回应。

更让村民无法容忍的是,店埠镇镇go-vern-ment动用各种行政手段,禁止村民去上级go-vern-ment部门上访,县公共安全专家局对部分上访者采取禁拘等非法手段。甚至对部分上访者实行手机监控等。2012年4月23日,黄岗村遭遇强拆后数百位村民联名向镇派出所、县公共安全专家局递交请愿书:29日上午结集在县go-vern-ment广场静坐,抗议店埠镇暴力强拆、暴力违法。4月29日上午,肥东县多个乡镇的数百名公职人员大清早就拦阻在黄岗村口,只许村民进村,不许村民出村,剥夺村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直到中午时分。

肥东县店埠镇对河行政村黄岗村250余户村民的民房,是各房屋所有人与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村集体,自1994年~2005年协商,转受让集体土地自筹资金购买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保障村民自治、村委办理村事务,管理集体所有土地和其它财产,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干涉或横加指责。虽然,黄岗村二百余户村民未办理正常手续,但这不能作为暴力“拆违”的借口,《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争议住宅也是各所有人用血汗钱挣来的合法财产。以店埠镇周边民房为例,同属建筑的桥头集大道周围的谢湾村,多户无任何手续,刚建成或未建完工的房屋皆是“拆一补一”,这些建房是在《城乡规划法》实施期间,而黄岗村250余户住宅均建造在该法颁布之前,反倒成为“违建”欲强拆,这证明go-vern-ment拆迁的猫腻大。

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强拆,对应拆不拆的对象,应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未按法定程序的任何横蛮粗暴的强拆行为皆是违法的,不得人心的,皆会遭到群众的抵抗。

在黄岗村每户人家楼顶上,都插着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几百面红旗日夜招展在这座城中村,蔚为壮观。这说明村民是相信go-vern-ment的。

在黄岗村口还有两幅怵目惊心的横幅。一条幅上写着:“誓死保卫家园,人在房在,房倒人亡”。另一条幅上写着:“反对暴力拆迁,我们只要求公平安置”。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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