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公交车违规撞伤人 讨说法反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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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美坤报导)2012年2月16日对于60多岁的磨刀老人廖志刚而言却是让他悲哀的一天,一个月前,成都市街头,一辆公交车违规行驶将他撞伤,害得他至今还拄着双拐。更让他难受的是,在伤情还没有好的情况下,就被公交公司要求“出院”。2月16日他被通知去解决问题,没想到问题没有解决,反倒又莫名其妙地挨了一次打。

廖志刚老人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他来自四川资阳乐至地区的一个小山村,“单枪匹马”到成都闯荡已有20多年,20年来,他磨好了成千上万把刀。

2012年1月14日,他像往常一样去找活干,在成都市经过双桥子十字路口时(信号灯显示为绿灯)突然被一辆向右拐的川AD1059的91路公交车撞倒。撞倒在地的他当时根本没有任何力气站起来,他的第一感觉就是:“遭了,双腿可能已经没法再走路,以后怎么在这个城市生存!”。

最困惑:伤未好 强行被逼出院

来到医院后,他对肇事者唯一的要求就是“这双脚不能残废”。肇事的星辰公交公司司机陈洪告诉他,公交公司专门给他安排了骨科医院的曾医生,并且交代病床上的他,不能够换主治医生,不然他们不承担医疗费用。

他说,他是在医院里渡过这个中国新年的,虽然在医院住了24天,脚伤不但未见好转反而浮肿更加严重。让他困惑的是:“正月十五这天,医院突然叫我出院,双脚还得用枴杖才能走路,怎么会突然喊出院了喃?”


至今廖志刚的腿依然浮肿。(图片廖志刚提供)

医生给他的解释是,公交公司给他办好了出院手续。这让他难以接受:“在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星辰公交凭啥强行让还需要治疗的我出院?”

这之后,他又被通知到交警大队三分局就1月14日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在处理时,他要求公交公司要把他的脚伤医治好,他才能签这个字。但就是这个正常的要求竟无人理睬。


成都市交警大队三分局事故调查报告。(图片廖志刚提供)

最伤心:问题没解决 赖以生存的手指又被打伤

2012年2月16日,他再一次被通知到交警大队三分局协商解决问题。在协商时,他还是提出了那个最基本的要求——把脚伤医治好他才会签字。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竟遭公交车公司的人一顿殴打,旧伤未好又添新伤,这次又把他的大拇指打伤。老人伤心地说:“公交公司咋这么缺乏责任与爱心呢,为什么要一次次的伤人!”

最后的呐喊:谁来给我们弱势群体一个公平?

至今负责解决问题的公交车公司的人不知所踪,交警大队也视之不理。他说,他不奢求什么,只希望有关方面对他的遭遇引起重视,让他的伤情得到合理合法的治疗,让他在这个城市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应该承担责任的公交公司切实承担起责任来,还他们这些弱势群体一个公平。

记者致电星辰公交公司投诉电话,询问关于廖志刚老人被撞伤后没有得到合理治疗的情况,对方答复她们不了解情况。

但据一位自称参与处理该事故的工作人员在网上发帖表示,伤者(廖志刚)于1月22日(除夕)私自离开医院。在多次要求下,伤者才于1月29日回到医院。

2月6日,伤者病情明显好转后,医院安排出院。伤者要求的赔偿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道法》及伤者受伤的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初步估计赔偿只有3000余元,并给伤者进行详细解释,但协商无果。

并称该公交公司,对事故的处理都是依法依规并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决不会推卸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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