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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自发布台农产检验 自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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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4日电)农委会表示,针对CAS优良农产品,农委会依“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4条规定办理抽验及发布结果;个人送验径行发布结果,若引来纷争,应自行承担法律风险。

立委蔡正元日前自行发布民众自购加工肉品及市售生鲜肉品交义美检验室检验结果,引发企业忧心忡忡商机及商誉受损,也衍生实验室公信力受怀疑等争议不断。

CAS优良农产品由农委会,该会农产品加工科长林子清表示,农委会是依据“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第4条规定,执行CAS标章农产品的成分验证。

其中CAS标章的冷冻、冷藏及加工肉品,还有蛋、乳品及鲜奶等,交由财团法人中央畜产会验证;CAS标章的蔬果,则由财团法人食品工业发展研究所验证。

他说,倘若结果不合格,将在CAS网站上公布该项产品,并会取消该项产品的CAS标章,同时将该项原取得CAS标章的市售所有产品回收、销毁。

以去(100)年发生两件营养午餐所用CAS标章猪肉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为例,为此,今年农委会已与教育部展开联合稽查工作,每个月抽一县市,对境内学校营养午餐食材进行抽验,第一线有卫生署、农委会、地方卫生局及教育局共同执行,加强CAS农产品的品质把关。

关于近日发生一般民众送民间企业检验室检验的资料,经立委发布事件,由于并非主管机关所做检验资料。农委会表示不予置评,但表示若涉及商誉或任何纠纷,可能自行承担所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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