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R关切台米酒降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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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华盛顿4日专电)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2日公布的外国贸易障碍评估报告,对台湾调降米酒税额,因税率差异,导至进口酒类产品面临较高税率,表示强烈关注。

报告指出,立法院在99年8月修正“烟酒税法”调降米酒税率,当时已引起美方与欧盟对米酒与进口酒税率差异的关切,认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国必须遵守一体适用的“国民待遇原则”。

贸易代表署新出炉的报告认为,台湾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国产米酒不会与同类进口酒类竞争,或成为同类进口酒类的替代品;与台湾国产同类酒相较,进口酒类不会被征收较高的税率。

报告指出,烟酒税法修正案将米酒标签为料理用途,料理酒类以每公升9元台币的较低税率课税,但包括进口酒在内的蒸馏酒,以每公升酒精成分每度征收2.5元台币征税。

报告指出,台湾国产酒与进口蒸馏酒的税率差异,在过去已是台湾与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争议性话题,及台湾加入WTO咨商的重要项目。

台湾加入WTO后,以烹调为主要目的的米酒价格飞涨,一般家庭负担增加,市场出现私酒甚至假酒,引起社会关切。

为解决民生需求,立法院修正烟酒税法,将米酒定位为料理酒,征收较低税率,稳定料理用米酒价格,但修法引起美国与欧盟认为,进口酒面临不公平税率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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