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劳检权 学者立委倾向授权地方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5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21日电)因应五都升格和劳委会组织改造,立法院今天召开公听会讨论劳检分工。立委和学者多数倾向中央应适当授权地方劳检业务。劳委会表示,无预设立场,愿和地方协商,讨论合理分工。

现行劳动检查业务,除了劳委会的北、中、南3区劳动检查所外,另授权3个科学园区检查所、1个加工出口区检查所和台北市、高雄市(不含前高雄县)执行。随着五都升格,地方主动争取劳动检查主导权,即将升格为劳动部的劳委会也将在组织法草案中明定各项权责职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召开审查劳动部组织法草案“劳动检查业务中央与地方分工”公听会,邀请学者、立委和地方政府代表,讨论劳检业务分工事项。

政治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表示,中央应将权限集中在政策形成,执行则回归地方,以劳委会的劳检单位分工配置,人力、物力不一定能因应全台,如果地方有能力、意愿,就应让地方执行,中央则站在辅助立场。

高雄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纪振清表示,当劳工逾时加班,就可能发生危险的问题,因此劳检无法和安全卫生分割;中央应是辅导者,将劳检业务慢慢转移到地方,让地方有裁量能力。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吴宜臻也表示,中央应适当下放劳检权,专案检查才留到中央;另外要因地制宜调整,如科学园区、加工出口区授权负责招商的管理局处理劳检业务,可能有“球员兼裁判”的疑虑,建议劳检权回归劳工主管机关。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林国正指出,基于地方自治,中央应给地方相当程度的劳检自主权,尤其高雄市最为迫切,原高雄县市现已合并,若行政管辖权不能及于原高雄县实在没有道理。

但部分立委有不同意见,如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仁担心,劳检由各地方执行,会有差别待遇,因此仍倾向全国一致性执法;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欧珀也认为,很多工程都是跨县市,因此预算和人力应集中在中央,由中央统筹,看哪些业务可划分地方做一致性处理。

劳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芳煜则表示,劳委会没有预设立场,只希望趁着组织再造的时机,重新检讨更好的劳检分工方式,也愿意和五都协商,讨论合理分工。

公听会主持人、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总结表示,劳检业务授权地方有利有弊,希望劳委会勇于任事,尽早和地方协调,让劳工权益有最好的保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