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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凉夏电器商品 认明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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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2日电)夏日酷暑,各大卖场、百货公司纷纷促销凉夏电器商品,台北市商业处提醒民众,购买冷气机、电风扇时,除考量商品品质、价格外,更应特别注意商品是否附有完整的商品标示。

北市商业处今天表示,自商品标示法施行以来,每月持续就市售商品抽查,并辅导厂商确实改善商品标示,今年第2季并配合经济部将夏季需求量较高的“冷气机”产品列为专案查察,为民众消费权益把关。

商业处表示, 依“电器商品标示基准”规定,市售冷气机、电风扇等电器商品应于商品上标示“商品名称及型号”、“额定电压(V)及额定频率(Hz)”、“总额定消耗电功率或额定输入电流”、“制造年份及制造号码”、“生产国别或地区”等。

另外,“规格”、“注意事项或警语”、“使用方法及紧急处理方法”、“制造或委制厂商名称、地址及电话”(若是进口商品,应标示制造或委制厂商名称、进口商(或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等可在商品或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明。

商业处提醒消费者,购买冷气机、电风扇等电器商品时,除了精打细算比较价格及品质外,更重要的是要注意购买的商品是否有详细、正确的标示,进而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商品发生问题后投诉无门窘境。民众想了解商品标示法及相关标示基准规定,可上北市商业处网站(http://www.tcooc.taipei.gov.tw/)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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