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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判罚 美法院罚台友达5亿美元高层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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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朱文综合报导)台湾第2大液晶显示器(LCD)制造商友达光电公司因违反反托辣斯法,台北时间21日被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处以5亿美元罚金,可分3年支付。公司前副董事长陈炫彬、前副总经理熊晖被判刑3年,各须缴交罚款20万美元。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这是历来反托辣斯案最严厉的判罚之一。友达的罚款金额已追平美国历来违反反托辣斯法案件对单一公司课处的最高罚款纪录。

友达总经理彭双浪21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招开记者会,表达友达看法认为,美对友达反托辣斯案判决的适法性,仍有很大争议,希望上诉法院审理时能做澄清。将和律师讨论后再做最后决定,是否上诉。

台湾官方对此关切,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经济部会全力协助业者度过难关,并已于第一时间了解判决对公司影响,并要求工业局透过“协助厂商因应国外反托拉斯案件专案小组”协调各部会,全力提供友达必要的行政协助。

友达未事先认错 罚款多一倍

美国司法部认为友达“毫无悔意”,检方求刑时要求重罚友达,理由是“这项共谋犯行影响每个家庭、学校、企业、慈善机构和政府机关,使他们必须支付更多钱购买笔记型电脑、电脑显示器和液晶电视。”。因此,美国检方要求法官要重罚友达10亿美元,并重判前友达总经理陈炫彬和前执行副总经理熊晖处以10年徒刑与科100万美元罚款。

虽然,旧金山联邦地方法院法官伊尔斯顿(Susan Illston)宣判时说:“这是项铁证如山且影响深远的共谋犯行,这点毫无疑问。”

但是,伊尔斯顿拒绝依检方要求,她认为金额过高,因为友达已支付上亿美元,就1起团体诉讼案达成和解,而且仍在世界各地面对诉讼。

伊尔斯顿也表示,陈炫彬和熊晖不是为了牟取个人私利,而是真心对这个因生产过剩,价格重挫的产业有所作为。她说:“由于他们面对重大业务压力,无个人动机。”

但是法官的判决仍让友达感觉不公平。友达认为被罚得款项与公司主管被判刑期限都是其他面板厂的1倍以上,大成台湾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洪淑丽表示,美司法部门难免给人刻意惩罚友达的印象。友达将考虑缴交5亿美元罚款,但是陈炫彬、熊晖被判刑3年,一定要上诉,不上诉就没希望了。

友达已针对在美国反托辣斯诉讼案,在财报提列2.77亿美元的损失,目前判决已出来,可在第3季增提2.23亿美元。可能将亏损全部作帐在第3季财报,让第4季账目显现赚钱。

依美国联邦法院掌握资料显示,友达高层2001年至2006年间,在台湾各地旅馆房间、卡拉OK和茶室,与其他面板厂高层主管举行所谓的“水晶会议”,在面板因供应过剩价跌40%之际,联合控制面板的供应价格。

友达不是台湾第一宗因操纵面板价格被美司法部门罚款的公司,之前还有奇美电子、中华映管、瀚宇彩晶等公司,但这些公司因为认罪接受协商,罚款了事,事件相关主管也已赴美服刑完毕返台。

友达本季将全数认列判决金额

虽然友达美国ADR下杀重挫,不过,在台湾股票市场解读,利空出尽,21日友达股价开高走高,收盘以11.45元、不跌反涨5%,表现逆势强劲。

法人分析,面板报价趋稳,适逢旺季,出货成长,原本友达第三季本业有机会转亏为盈,如果友达真的在第三季全数认列罚款金额,转亏为盈时间需向后推延。

台湾的友达和奇美电子、南韩的乐金显示器公司(LG Display Co.)、日本的夏普公司(Sharp Corp.)等亚洲面板厂,都曾遭美国司法部指控涉嫌垄断面板价格。其他面板厂都提早认罪,缴纳罚款总额超过8.9亿美元,未进入法律程序,只有友达坚持没有垄断问题,成为唯一一家面临判决的厂商。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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