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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不能监听台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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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5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情治单位及情调单位不能监听国会,只可监听个别立法委员,且是有违法嫌疑、在侦办中并经法院审核。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晚间在立法院质询江宜桦,根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规定是否可监听国会?立法院是宪政机关,是否可被监听?

江宜桦答询表示,“国会本身不可以监听,就做为一个宪政机关来讲”。

吕学樟说,个别立委如果有违法嫌疑,还须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向法院声请监听票后才可监听;江宜桦回说,是。

此外,吕学樟问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在未结案前,将监听译文拿给总统马英九,也告知江宜桦,是否涉及违法?江宜桦说,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正在调查,由地检署判定。

吕学樟追问,法务部是否有尽监督职责?法务部长罗莹雪答询说,调查结束后,已将黄世铭送检察官评鉴委员会。

至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调阅小组已成立,吕学樟质询罗莹雪,调阅小组要调阅黄世铭通联纪录,为什么认为黄世铭有权决定是否提供?

罗莹雪答询表示,黄世铭个人通联纪录,不是法务部保存资料,也不是法务部公务上持有文件,法务部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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