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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县教育产业工会争取教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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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教育产业工会21日在桃园县议会议场外召开记者会,控诉桃园县政府剥夺教师县外介聘(调动)返乡的权利,严重践踏教师尊严!工会指责县府硬拗!扩大绑约对象,死不认错,罔顾教师权益,还指桃园县政府的“菲律宾”行为!有几位议员也出面关心,并承诺协助争取,桃园教育局强调:一切依法,也顾及所有教师权益。

教育局表示:为了保障学生受教权及确保师资稳定,避免因教师流动率过为频繁,而损及学生受教权于所作的规范。

教师甄选简章皆事先公告,参加甄试教师均应明了简章内容及条件,有关101年教师甄选简章部分,20日已召开国小教师联合甄选委员会讨论,经过深入且详细讨论,结论系101年甄选63名之国小普通班一般教师皆为此规范之对象。

倘教师觉得权益受损,请依正常程序向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

桃园县教育产业工会指出:桃园县教师于上周欲参加桃园县102年度县外教师介聘,桃园县政府以依据桃园县101年度国民小学暨附设幼稚园教师联合甄选介聘简章第十条第一项第1点第1子项说明:国小普通班一般教师:择优录取 63 名列册介聘,介聘至偏远地区学校服务,获学校聘任后应在原介聘学校普通班实际任教满 3 年(以特殊身份考生报考者依本简章附则第12、14条办理),始可申请参加县内(外)教师介聘或转任国小、幼稚园各类教师,否决教师的申请案。

该会认为教育局否决的理由,不是扭曲事实,就是扩大解释当初甄选教师的简章内容。
该会认为:教育局原先以该教师所属学校为偏远地区学校为由,拒绝该教师进行县外介聘,但经该会调查这些学校在桃园县政府所记载资料为一般地区学校,并非偏远地区学校。认为教育局扭曲事实、说词反复。

其次,该会也认为教育局扩大解释、死不认错,导致有五位101年度介聘至“一般地区学校”的新进教师遭到退件,无法完成积分审查,已让教师权益严重受损。

该会措词强烈认为,桃园县政府行径简直与近日台菲事件中“菲律宾政府”的行为无异!—硬拗!死不认错!

该会呼吁桃园县政府应该立即承认错误,回归简章,回复这五位一般地区教师应有参与县外介聘的权利!桃园县政府若仍执意不改,该会将协助这些会员教师进行相关的救济与诉讼!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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