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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县府办理重大工程 开单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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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政府推动的中路地区区段征收重大工程,该项工程工地长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设施,桃园环保护局4日会同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北区环境督察大队,除当场开单告发,并限期改善,期满仍未完成改善,即采取按日连罚。

桃园县政府推动的中路地区区段征收重大工程,工程工地长期未做好污染防制设施,除当场开单告发,并限期改善(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这项违反气污染防制法的罚单,开单对象是桃园县政府。吴志扬县长坚持,公务人员一切依法行政;政府机关更应该为民表率。环保局的稽查毋需先向县长报告,告发县府也毋需取得县长的谅解。县长应该不会责怪环保局稽查人员。

桃园县政府办理的中路地区区段征收工程,就在县政府的周边。工程内容包含整地、管线、道路、排水等工程。县府环保局和附近居民对于该项工程的环境品质,要求非常严格。环保局认为,政府工程更应展现桃园县将升格为直辖市的格局,因而采取强力稽查。

稽查人员发现,两处工地违反多项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之规定,北区环境督察大队当场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3条规定各裁处4万元罚锾。并要求立即开始执行改善工作,若限期仍未完成改善,后续将由桃园县政府环境保护局依法执行按日连罚处分。

工程施工品质应与环境保护兼顾,政府工程更应为民间工程之示范。桃园中路地区区段征收工程开发面积大,开发期程长,若未依照相关规定设置污染防制设施,当强风通过工区产生扬尘,容易造成桃园市空气品质恶化,甚至工程运输车辆产生的路面污染也会影响附近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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