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因灾害损失民众可享有税捐减免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3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婉蘋台湾基隆报导)潭美台风来袭,基隆市税务局提醒遭受灾害损失的民众,请依实际受损情况,可向税务局申请减免税捐。地价税: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2条规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102年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税务局或分局申请办理。

房屋税:房屋在灾害中受创,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减半征收;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5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受灾户得于灾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税务局申请减免房屋税。

使用牌照税:汽车、机车(151cc以上)泡水受损需修复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损无法再使用,向监理单位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者,得自灾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检具监理单位核发之证明文件,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退还自灾害日起已缴纳之使用牌照税。

娱乐税:查定课征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可向管辖税务局、分局申请准予扣除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

民众对于因灾害损失的申请方式,可播打基隆市税务局免费服务电话:0800-306969查询。

(责任编辑:陈玟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