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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遭电瘫 台电获判无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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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4日电)张姓吊车师傅去年底在吊挂钢琴时,遭高压电的隔空导电现象,电成植物人,家属控告台电索赔。法院以台电并无疏失,判决免赔,但建议台电基于人道立场,酌增慰问金。

已有15年经验、领有台中市政府核发的吊挂起重操作证书的张姓吊车师傅,去年12月间在丰原区瑞兴路进行吊挂钢琴作业,疑似吊车钢缆与6.9万伏特的高压电缆距离过近,造成高压电隔空导电,张被电成重伤,治疗后仍成为植物人。

张的家属质疑,露天的高压电缆遍布住宅区,但台电的相关警示标语、绝缘设施不足,明显有疏失,要求赔偿看护费、丧失劳动能力及精神抚慰金共新台币1390多万元。

台电公司以发生事故地点的特高压电路,与地面的垂直高度为9.6公尺、与建筑物的距离为3公尺,位置已有充裕的安全空间,依常情判断,并非公众能到达之处,并符合“屋外供电路线装置规则”。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法院认为台电公司设置并无缺失,不必负担张男的赔偿责任,而张男吊挂作业前,未事先连络台电询问电压,并设置防护装备,发生工安事件不能归责台电,判台电免赔。

不过法官考量张男家庭的经济重担,建议台电公司基于人道立场,酌予增加慰问金额或提供适当援助,协助张家度过难关。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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