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审讯遭殴打 澳洲女子起诉肇事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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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一位女士在澳洲纽省北部警方一次搜捕审讯中被警察殴打。她在索赔胜诉后,现要求对相关警员进行调查。

据澳广报导, 2009年9月,这位33岁名叫伯克曼(Janel Boekeman)的三个孩子的母亲在,阿米代尔(Armidale)警察局接受调查中,审案警察对着她的脸打了三拳。当地法庭于2011年裁定此属违法和过度使用武力的行为。

在历经三年半的官司后,伯克曼在近日获得赔偿;但她表示她会继续起诉相关警员。

澳广获得的一个闭路电视录像显示,在审讯中当着另外两个警察的面,一名现已退役名叫肯特甚(Nigel Kentish)的警察,在伯克曼的胳膊被另一名警察控制的情况下,冲着她的脸打了三拳,并曾在伯克曼快要跌倒时用手拎着她的脖子。在整个过程中,伯克曼都试图用腿踢肯特甚,最后伯克曼在该警局被以袭警和拒捕遭指控。

但是地区法庭法官童纳尔(Robert Toner)在2011年撤销了此裁决,并认为“警察在事发的夜间就想惩罚她了” 。

伯克曼由于与肯特甚发生冲突而被捕。当晚,肯布什与另外两名警察由于另一个私闯民宅案,到伯克曼的一个朋友家去逮捕一男子时,伯克曼与肯布什发生了冲撞。

伯克曼在警察局拒绝被警察搜查,因为她认为肯布什在之前的冲撞中殴打了她。但是肯布什在打她之后仍对她进行了搜查。

法官表示:“没有合理的理由去怀疑伯克曼携带的东西对警察或上诉代表构成威胁,所以这次搜查是非法的。”伯克曼最近获得了赔偿。 但她表示,将起诉肯布什。她说:“肯特甚使劲打我的脸,在一个女士被控制时殴打她,在我看来很可耻,那已经不仅仅是用力过猛的问题。他也是社区中的成员,所以他也应该像其他人一样对待,这对我才是公道的。”

纽省警方称,他们没有调查此案,是因为肯特甚在法庭判决下来前,就离开了警察机构。伯克曼的律师认为此事仍没有了结,所有涉案警察都应该接受调查。

纽省警方一位发言人表示,此案没有被提交给警察廉政委员会(PIC),因为“此事归投诉机构负责”。警察廉政委员会拒绝表态他们是否会进行调查,并称“除了公众调查外,我们不会公布调查原因或对涉嫌警察不当行为的个案进行调查” 。

(责任编辑: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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