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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促对高公局提行政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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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6日电)远通电收接连出包,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要求远通负起应负的责任,交通部必须对高速公路局做出行政惩处。

交通部长叶匡时说,高公局长曾大仁对此事已提出自请处分。

远通电收承包国道计程收费,但接连出包,引发民怨。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上午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转述,交通部长叶匡时表示,目前已确定没有个资外泄情形,有关远通电收在客服人员方面严重不足,交通部已要求改善。

叶匡时说,外界关心收费员转置部分,远通承诺6个月内100%转置完成,3个月内50%转置成功;高公局长并对此事已提出自请处分。

听取叶匡时说明后,江宜桦特别提到,以包装米为例,虽然降等级但却没有降价,他要求农委会对粮商采取更强硬态度。

提及包装米、远通这两个案例,江宜桦表示,这虽是厂商、BOT业者出现的问题,但政府部门面对攸关一般民众、消费者的重大权益,不应消极表示政府无相关政策或法律工具,而应更积极寻求法律与政策工具,积极保护消费者及社会大众权益。

江宜桦认为,不应该只是道德劝说,必须让相关业者负起应该负的责任,改善相关服务态度,以再次获得消费者信任。他要求远通必须负起所有应该负的责任,并尽速改善服务态度,以获得用路人的信任。

此外,江宜桦也请交通部必须对高公局做出行政惩处,并且要求高公局一定要做彻底全面性检讨。

他说,远通eTag有浓厚的公共设施色彩,高度影响民众权益,部会不可轻忽民众期待政府扮演的角色,必须要负连带督导责任,积极要求相关业者符合民众与消费者权利的期待;远通也必须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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