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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苏震清提案政府资讯公开议事完成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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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惠堂台湾屏东报导)在全国九合一选举前,立委苏震清与邱志伟等人鉴于现行各级立法机关对议会内容公开程度有限,有违人民主知的权利,无益于增进人民对公共事务之了解、信赖、监督,乃提出“政府资讯公开法”增订第八条之一条文草案,希望把议事内容透过电信网路传送,公开提供人民线上查阅。此案已完成一读,交由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

3日立委苏震清指出,立法旨意是希望透过政府主动公开资讯,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资讯,增进对公共事务之了解、信赖及监督,并提升政府效能。然而,观诸立法院或地方立法机关之会议,对于议事内容公开查阅仍有诸多限制,尚未做到公开、透明,易流于黑箱之指控。

苏震清说,以地方立法机关为例,民众如欲观看会议录影,往往仅能在有线电视收看直播,而无法于电信网路随选随看。而直辖市议会,除高雄市议会以外,议会录音及录影管理规则皆订有会外人员不得要求播放议员发言录影、录音之相关条文。这有违人民主知的权利,无益于增进人民对公共事务之了解、信赖及监督。

立委苏震清提案“政府资讯公开法”增订第八条之一条文草案内容为:

上述规定外,立法院须主动提供院会、各委员会及委员会协商之议事利用电信网路传送,公开提供人民线上查阅,得随选随看,惟秘密会议除外。

地方立法机关之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须主动提供大会、总质询及各部门质询之议事利用电信网路传送,公开提供人民线上查阅,得随选随看,惟秘密会议除外。◇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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