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举行首场刘汉案庭审通报会

【大纪元2014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孙琦骁报导)今日中午12时40分许,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就刘汉、刘维案庭审举行了情况通报会。刘汉案涉及到周永康的儿子周斌,因此备受外界关注。从中共官方的首场庭审通报会发布的信息来看,目前该案的庭审还未涉及到周斌。

3月31日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上午审理结束后,咸宁中院于12:40分举行首场媒体通报会。

据咸宁中院新闻发言人张晓武通报,咸宁市检察院于2014年2月20日就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向该院提起公诉。

刘汉、刘维等人委托了49名辩护人,检察机关对刘汉等36人分七案起诉,由咸宁市中级法院立案受理。

今天上午8点30分许,咸宁市中级法院在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其中,第一至第六合议庭分别在咸宁市中级法院、咸安区法院、通山县法院等地点审理刘汉、刘维、曾建军等被控犯罪案件。第七合议庭在咸安区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审理刘学军等三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

咸宁检察院共派出27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亲属33人、媒体记者64人、各界人士427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门将分开进行审理,今天的庭审只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咸宁市检察院指控,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在第一、二、三、四合议庭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询问被告人刘维、陈力铭、曾建军、孙华君等,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调查,刘维、陈力铭、曾建军等被告人进行了陈述。

第五合议庭针对被告人桓立柱、詹军、王雷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讯问、发问环节。

第六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旷晓燕骗取贷款事实进行调查。

第七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实和受贿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三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

下午2点30分,咸宁中院继续开庭审理。下午庭审结束后,今日下午18时45分,咸宁中院将在凯悦大酒店12楼会议室继续就庭审情况举行情况通报会。

刘汉是周永康儿子周斌(又名周滨)生意伙伴之一,拥有香港身份证,是前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至今已经被关押一年多,庭审内容是否会涉及周斌,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外界视刘汉案为观察周永康案的风向标,

据媒体报导,有特殊背景的商人周斌2002年前后到四川投资,2004年,刘汉以2000万元高价接盘周斌开发的一个旅游项目。该项目位于四川茂县,实际估值仅为几百万元。刘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关系”。

2006年,刘汉计划在四川阿坝州投资开发一库三级3个水电站,未获四川省发改委审批。后来刘汉说动周斌出面,代持该公司股份,此项水电项目顺利通过审批。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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