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非避险衍生商品 台开放券商投资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2日电)金管会开放证券商可投资非避险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不过为了控制风险,金管会实施差异化管理,券商资本适足率超过300%,额度为净值的20%。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放宽证券商自行买卖国外有价证券及从事国内外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交易规定。

金管会表示,证券商投资债券性质的有价证券,不再受限信评BB等级以上;可持有无信评或未达BBB等级的债券,但总额不可超过净值的10%。

原本外国有价证券总额计算方式,为有价证券与衍生性金融商品合并计算不可以过净值的30%,但金管会考量,外国有价证券与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性质不同,因此将衍生性金融商品剔除分开计算,投资外国有价证券不超过净值30%即可。

投资衍生性金融商品方面,原本证券商不可投资非避险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不过基于差异化管理与投资效益,金管会让证券商可投资非避险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不过担心证券商看错方向,影响财务健全,金管会限制,资本适足率300%以上的券商,非避险衍生性金融商品上限为净值20%、资本适足率在200%到300%之间,限额10%以下、200%以下除非有处分原交易,否则不得新增,但目前没有证券商的资本适足率在200%以下。

至于避险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原要与现货相关系数90%,金管会松绑为70%以上即可,但每个营业日未冲销的空头及多头部位的期货、选择权及店头交易契约总价值(名目计)不可超过持有相对应的有价证券总市值。

自营商可在国外期货商开户,金管会增订,证券商仅可因避险需求而从事涉及以台湾相关的期货商品交易,且应委托经国内期货商办理及承作国内期货市场部分的总价值,应高于国外期货市场部分的200%。金管会解释,如果证券商在摩台指做1口,券商就要在大台指做2口。

金管会也明定,OSU与国内持有的外币有价证券及从事的外币计价衍生性金融商品,应合并算入总公司内。金管会表示,相关规定本周生效,券商投资可获得松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