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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把关 台立院早示警应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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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6日电)台湾食品安全风波再起,立法院法制局3月即提出报告示警,食品安全管制难单凭ISO-22000体系处理,必须加入风险评估的预防原则。

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控以馊水与废油制“全统香猪油”,多个食品大厂与知名小吃遭波及。但媒体报导,强冠2007年获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认证,同年也以调理油炸油产品,取得食品良好作业规范(GMP)认证,认证公信力遭质疑。

立法院法制局3月提出“食品安全管制系统相关问题与修法方向之研析”报告指出,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系统认证是一套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卫生的管理工具和制度,但食品制程复杂,且ISO-22000属于食品业者内部的品质管理系统,单凭这个体系难以全面处理食安问题。

报告建议,应采行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举凡现有可供利用的科学知识所产生的无法排除不利的效果或完全确认所有可能的风险,预防原则允许公权力机关在未有确切证据下,就有行动,透过预先与谨慎的方式,事先将具有科学不确定风险的环境与健康议题消弭于无形。

参考欧盟经验,报告指出,对于风险管理立场,最好的食安政策在于从根源避免损害发生,而非事后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以求恢复原状。

报告也提出建议修法方向,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食品风险评估咨议会应常态化,并严守组织及职权行使的独立性;应建立食品技师(士)签证辅导制度、建置食品技师安全管理资讯系统与网路资讯平台及授权食品安全卫生中央主管机关会同相关部会订定追溯或追踪系统相关办法。

食管法规定,主管机关采行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符合满足国民享有健康、安全食品及知的权利、科学证据原则、事先预防原则、资讯透明原则,建构风险评估以及咨议体系。前项风险评估,中央主管机关应召集食品安全、毒理与风险评估等专家学者及民间团体组成食品风险评估咨议会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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