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院长李威被送司法 传是周永康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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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日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李威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据说,李威和江派前常委周永康关系非同一般。

据1月15日中纪委官网引述辽宁省纪委消息,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原院长李威被“双开”,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日,沈阳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副院长陈长林也被移送司法。

官方自称,李威利用职务之便利在司法审判、人事调动及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等。

据报导,李是江派辽宁帮在政法界的打手,是周永康、薄熙来的铁杆马仔,并和原中共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私交甚密。据说,李威曾经号称“大连司法界老大”,自称在辽宁“没有我办不了的事”;李威的弟弟李锋曾扬言周永康是哥们。

李威兄弟在大连利用司法公权力大肆掠夺钱财。据网路消息,为了帮助弟弟李锋侵吞一个地产项目的数亿元巨额利润,李威操控大连市公、检、法,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在毫无事实与证据的情形下,强行将与李锋合作的股东、安徽籍青年企业家彭湃,以挪用、侵占罪名处以20年的重刑。

彭湃母亲多次申诉均无果。而在彭湃被捕后,李锋迅速将彭湃在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至自己控制的公司名下。

据大连中院一名退休法官透露,李威在北京至少有15处物业房产,其中包括四环以内中心地段的商业地产,加上其在本溪、辽阳等地参股的煤矿和铁矿,他的固定资产至少在20亿以上。


李威听从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追随江派周永康等人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据报道,对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大连中院毫无例外的全部非法维持原判”。 大连律师王永航因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并给中共当局发公开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2009年11月被大连法院非法判7年徒刑。据说,原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亲自密令抓捕王永航实施迫害。

据悉,李威因迫害法轮功早前已被海外“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2013年5月18日,中纪委负责东北事务的巡视组开始对李威进行调查。2014年7月14日,李威被立案审查。《明慧网》的报道称,李威遭了报应。

责任编辑: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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