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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鼎王条款过关 火锅汤头未标原料 最高罚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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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2014年接连发生食安问题撼动台湾美食王国声誉,知名麻辣火锅业者“鼎王”也因爆出使用鸡汤块熬制汤头,而遭网友挞伐。对此,立法院20日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修正案,并新增“鼎王条款”,授权政府可要求店家标示详细食品资讯,例如火锅店应标示汤头原料等,违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罚锾,2015年夏天将全面实施。

未来主管机关得要求店家就其供应食品,以中文标示原产地及其他应标示事项;台湾通过农产品生产验证者,应标示可追溯的来源;有中央农业主管机关公告生产系统者,应标示生产系统。

有关第三方验证,则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类别及规模食品业者,应取得卫生安全管理系统验证。验证应由中央主管机关认证的验证机构办理。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薛复琴表示,新法针对直接供应饮食场所及散装食品,增列“其他应标示事项”,赋予食药署更高位阶的法源效力,对于台湾民众关心的重组肉、火锅汤头等标示,未来业者全都得清楚标示揭露,违者依法可处3万至300万元罚锾。

至于业者常宣称汤头有所谓的“秘方”或“商业机密”,薛复琴则说,究竟标示方式和内容是否要采全部揭露,或是像“大骨熬制”和“用粉调制”等原则性提示即可,食药署还要与业者进一步沟通,预计半年内才会正式公告。◇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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