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资产人士的传家之宝

作者:张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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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0月22日讯】新北市一名地主去世后,2亿多元的遗产却因家属迟未申报,拖延7年后,扣除高额税金、罚锾,最后只剩下61元,身后财产几乎化为乌有。避免类似情节上演,公胜保经要告诉你:如何保全资产、做好传承规划!

对于高资产的客户来说,一辈子汲汲营营打拼的成果,除了满足日常开销、做足未知风险的基本保障,下一步就是储蓄投资,进而实现自我梦想;最终,行有余力再预留一笔财富,让子孙衣食无忧、世代传承。

然而在资产移转前,被继承人名下举凡土地房屋、银行存款、股票等海内外财产,扣除个人遗产税免税额1,200万,其他扣除额如:遗有生存配偶,可再扣减配偶扣除额493万元;遗有成年子女者,每人是50万元;未成年子女,则依其年龄距离20岁部分,按年加扣50万元;丧葬费扣除额123万元。若有余额,就需依照现行税率缴纳10%“遗产税”。

98年1月税制变革后,虽然遗产税已由最高边际税率50%调降为单一税率10%,不过,公胜保经台中黄玉珊经理提醒,资产超过1,866万(子女一人)的族群,还是要即早透过合法工具,进行节税规划。

黄玉珊分析,以留下逾1,500亿台币的前台湾首富蔡万霖为例,家人申报遗产税时,蔡万霖要缴纳的遗产税连6亿都不到;反观前英业达副董事长温世仁骤逝,因为没有做好租税规划,遗留财产逾100亿,竟课税高达40亿。显示高资产族群“提前布局”与否,攸关资产留存多寡!

谈到传承规划,黄玉珊表示,追求“财富”极大化之余,还须顾及“税负”极小化。被继承人身故后6个月内要申报遗产税(最多延长3个月),若逾期未申报缴纳,除了无法办理遗产继承登记,还会被加征滞纳金及利息。

担心“生前赠与”会失去资产控制权?而死后继承又可能产生继承权纠纷,子孙纷扰尚须面对“税源问题”,就算留有很多的遗产,也可能因为继承人之间不盖章,出现遗产完全无法处分的局面。

对此,黄玉珊建议:“不妨透过正确积极的保险规划,并善用保险法112条及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款关于保险给付税负优惠之法源,一旦被继承人身故,只要备齐文件并完成保险公司的理赔手续,15天后就能取得身故保险给付,完美解决税源问题。”这样不但能合法的节税,又能真正帮自己传承资产,并留给子孙后代感念的财富!◇

公胜保经台中黄玉珊经理。(图:公胜保经提供)

责任编辑:吴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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