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酷刑戴猪镣子 澳堪京母子控告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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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7月18日讯】

前言: 从今年5月份开始,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根据国际法和中国的法律掀起了对江泽民的起诉大潮,把控告书以各种方式递交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执法机关。至7月9日为止,已有逾六万人递交诉状。其中,来自海外的567名法轮功学员向中共最高司法部门投递了诉江状。

澳洲资深大律师杜博特先生(Robert Dubler SC)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毫无疑问,这些诉状非常令人鼓舞。不断增加的诉状表明,即使你是前国家首脑,曾经拥有多大的权力,并不等于你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尽管你在本国获得保护,并不等于你在国际上会获得保护。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国际刑事法框架内,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

(大纪元记者夏墨竹澳洲堪培拉采访报导)“2001年5月13日我因炼功,河西看守所大队长肖国华让狱警又把我拖出去,戴上四肢连在一起的铐子,叫猪镣子,把人的手腕子、脚脖子铐在一起,中间只有几寸长。不能站立,无法行走,不能换衣服,吃喝上厕所都得别人帮助,根本不能睡,非常疼痛,长达30天。赶上不方便的那几天都要别人帮助。我一个30多岁的健康人,被恶警人为地把四肢束缚成完全不能自理的人,那种精神上的折磨,非经历过的人无法想像。期间大队长肖国华多次问我炼不炼,我说信仰是无罪的,他气急败坏。第二次,我又被戴了那种铐20天。第三次手上被戴了双层,我们以绝食抵制迫害,因为在那种地方我没有任何权利,这样又被戴了八天。”

这是堪培拉居民吴凤春女士在今年6月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告江起诉书上的部分陈述。被迫流亡澳洲的她携儿子张贾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成为控告江泽民堪培拉第一人。古有窦娥鸣冤,今有民女诉江。是什么让这位普通的女性有如此果敢之举?

她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我在中国大陆曾经亲身经历过精神和肉体迫害,作为受害者我要控告江泽民。这十几年来,除了种种肉体迫害外,更严重的是精神迫害。当年我的孩子才六岁,被迫失去父母的关爱,还要面对土匪一样的警察抄家抢东西。我的父母当时才60多岁,正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只因他们善良的女儿修炼法轮功一次次被抓、被关押,他们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双双病倒,先后离开人世。还有昔日多名熟悉的同修,被江泽民授意下的恶警坏人毒打、酷刑折磨致死,这是我最大的伤痛。但我也感到欣慰今天海内外已有六万多人递交诉状,我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个双手沾满善良人鲜血的刽子手,一定会被送上历史的审判台。”

吴凤春女士表示,被告江泽民在任中共总书记期间,非法发起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灭绝性的迫害,并强令各个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服从命令参与迫害,造成她本人与无数法轮功修炼者遭非法关押、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被无辜虐杀,甚至被强摘器官。被告江泽民涉嫌触犯刑法、国际刑法及违反中国所签署之国际人权公约相关规定,并在国内国际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一位普通女性经受的苦难

1997年5月,原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吴凤春女士和丈夫、儿子全家人喜闻大法,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颇多。

1999年6月10日,江泽民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同年7月20日利用各级“610”,在全国系统地推行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吴女士与家人深受其害。

仅在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的半年时间内,吴女士被非法抓捕了三次。并于2000年底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警察找不到她,就非法抢走她家中的私人物品,还频频骚扰她的家人,连大年夜都不放过。

当时她的儿子张贾亨才七岁,被迫与父母离散,只得与祖父母相依为命。家里有人敲门,他就吓得躲在角落里;走在街上看到警察就跑。由于中共的造谣诬陷使很多人误解了法轮功,小小年纪的他在学校总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他的童年和少年都是在惊恐中度过的,张贾亨说:“从我开始记事起,就处于被非法迫害中,父母时常不在,天天担心警察会找到我们。一家人为了躲避跟踪,几个月就换一处住所,有家都不敢回。父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失去工作。有的时候,早上看父母出去上班,我都不知道晚上他们还能不能回来。”

2001年吴女士被抓进通辽市科尔沁区河西看守所。在看守所,狱警用残忍的方式折磨吴女士,让她两脚尖、鼻尖顶墙,双手高高举起,不许闭眼睛,不许动。后来有一次,吴女士被两个狱警拖出监室打,先踹倒,用冬天他们穿的大皮靴往她头上、身上抽。当地法轮功学员张艳梅喊警察打人了,也被拖出去毒打。不知打了多久,吴女士已经站不起身来,她的牙齿松动,腮骨有些变形,嘴角、鼻孔在流血。回到监室后,监室里的人担心她被打得太厉害了睡的死过去,就不停地叫醒她。

就在这个河西看守所,吴女士遭受了三次惨不忍睹的猪镣子酷刑。2002年7月20日,内蒙古公安厅来检查监号,吴女士和当地两名法轮功学员,向他们反映被迫害情况,并喊法轮大法好。第二天,当时所长王力和狱警曹克等带几个男犯人把她们分别铐在叫“死人床”的刑具上,一个凹凸的大铁架子像十字架,四肢拉到极限再固定住,硌得十分痛苦。夏天蚊虫很多,她们被咬得再难受四肢也无法动弹。这种刑具听说健康男人只能铐七天,而已被折磨十几个月、瘦弱不堪的吴女士在死人床上被铐了整整14天,可见江泽民所说的“肉体上消灭”。

14天后,吴女士已经被迫害得失去知觉,四肢麻木,这样才被放下来。一周内她不能站立,胃里不能进食,吃什么都从嘴里流出来,自己还感觉不到,手脚不听使唤。就这样她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19个月。其间她无法与家人联系,身上带的钱都被警察给没收了,至今未还。19个月她没有一分钱,没有行李,没有换洗和换季的衣服,看守所里的东西非常贵,她只能靠别人的帮助。吴女士表示,那种苦也是一种对精神的极度迫害。

2002年9月29日,吴女士被送到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刚下车她就被送到所谓的教研室,并与外界隔绝,在那里门窗都用报纸布帘遮挡着,不见一点光。九天九夜不让她睡觉,不让坐着,并被强迫看那些污蔑大法的电视书籍,搞所谓的转化,而且转化率和警察的奖金挂钩。为了拿到奖金,警察就不择手段地干,软硬兼施、酷刑、电棍,实在达不到目的,警察就强行抓着学员的手,在他们准备好的所谓三书上按签字、手印。

被迫流亡海外

2003年2月27日期满,吴女士先回到了父母家中,然而这个家支离破碎,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家了。吴女士说:“原本靠开食杂店维持,身体健康的父母怎么这样了,父亲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母亲靠手杖走路。”家人告诉她,在她被抓后,家人走遍了附近所有的乡镇都没找到她的消息。当时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失踪的案例很多,她的父母担心受怕,着急上火,双双病倒了。

吴女士留下来开始照顾父母。第一晚邻村的舅舅就赶来了,和她聊些家常,就在她父母床边待了一宿。第二天早晨,当时受谎言毒害的舅舅,红着双眼问她会不会伤害她的父母。吴女士就告诉他,法轮功从1992年传出,没有自杀、自焚的,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一直造假!她也给他讲了自焚伪案和所谓的“围攻中南海”,舅舅终于明白了原来电视和报纸上说的都是谎言。

不久吴女士回到自己家中。两年未见的儿子长高了,也变的懂事了。在他九岁生日那天,还许下了一个美好的心愿,“愿迫害早日结束,愿天下所有的小朋友都不要有我这样的遭遇”。然而到家没几天,街道居委会又开始上门骚扰、跟踪,还让邻居监视等。为了躲避迫害,为了给孩子一个安稳的家,吴女士被迫到外面租房子住。家里长期受迫害经济拮据,流离失所期间为减少费用常住阴冷的地下室。2007年公公病重才搬回家中。

2009年6月,法轮功遭迫害10周年之际,警察抓捕了当地多名法轮功修炼者。为了营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借助法律讨回公道,吴女士求助于大连正义律师王永航,但王永航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时,已被国保大队跟踪。6月28日吴女士和王律师一起出去,又被国保大队的焦健跟踪录像、拍照。2009年7月4日王律师被非法绑架,和他有联系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抓,随后警察三次上吴女士家,碰巧她都不在家。

2009年7月19日,吴女士回家看望孩子时,被片警薛军带的两人堵在家中。“我父亲向他们索要搜查令,被片警薛军揪住衣领在地上打转,几乎窒息。”吴女士的儿子张贾亨说,“薛军冲着我们喊,对‘法轮功分子’不需要搜查证,不需要讲法律,说我父母如果再不放弃修炼,也没两天‘蹦跶’了。薛军恐吓我,因为我妈修炼法轮功,我不能读一些大学专业,并且我的政审肯定不合格。”当时薛军又打电话叫人,那两个人忙着翻看吴女士的电脑,吴女士在丈夫帮助下趁机再次脱险。

2010年3月,吴女士带着儿子终于逃离江泽民的魔爪来到了澳洲,并得到了澳洲政府的人道保护。

结语

当被问及内心的感受时,吴女士说:“如果中国的司法环境能够是公正的话,那每个中国人都会受益。控告江泽民不是处于报复,现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还在继续;还有很多中国人不相信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恶,还在盲目的仇视法轮功学员。虽然我到了海外,可以正常的生活,但国内的法轮功学员呢?能逃离中国大陆的毕竟是很少的一部分。我真心希望通过诉江让迫害的事实得以曝光。我们法轮功学员不图什么,我们只是要江泽民犯罪集团马上停止杀戮,还我们师父一个清白,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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