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李朝卿涉贪1,948万元 一审重判30年

人气: 14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5年0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萌骞台湾南投报导)前南投县长李朝卿于任内涉嫌收取工程回扣案,经南投地方法院2年多的审理,李朝卿共计犯111罪,犯罪所得1,948万3,726元,31日下午3点一审宣判,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罪名将李朝卿遭重判30年、褫夺公权10年。

李朝卿涉嫌自民国97年起,历经数年收取不法回扣,今年4月辩论终结,检方以李朝卿不愿说明不法所得去向,并自始至终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因此依贪污治罪条例,对李朝卿具体求刑30年、褫夺公权10年。

南投地方法院31日下午3点一审宣判,重判李朝卿30年、褫夺公权10年,为李朝卿担任白手套的妻舅简瑞祺则被判刑22年、褫夺公权9年。

县府其他被告的判刑,前工务处长黄荣德1年11月、前建设处长曾仁隆6年、简任秘书张志谊2年、技士李中诚1年11月、县政顾问陈国进5年6月、验收人员石璧荣无罪、傅家兴3月缓刑2年、林聪伟2月缓刑2年。

下午的一审宣判,李朝卿本人并未到庭听判,而由辩护律师罗丰胤代为出庭,罗丰胤聆听后对审判结果表示意外,一定会提出上诉,他还谈到,李朝卿虽尊重司法,但认为是被栽赃的,对判决结果不能接受。

南投地方法院庭长林永祥表示,李朝卿所犯共计111罪,犯罪所得1,948万3,726元,各量处有期徒刑12年2月或8年2月以上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30年,褫夺公权10 年。

责任编辑:罗令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