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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渔船非法捕捞 将在国际会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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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1日电)屏东籍渔船“顺得庆888号”涉及非法割捕水鲨鱼鳍,绿色和平肯定渔业署将吊照惩处;但发现共有红肉丫髻鲛等英文名称4种鲨鱼,不止1种,23日国际会议上将公布违法事证。

国际组织绿色和平资深媒体与推广主任李芳怡今天强调,绿色和平在屏东籍渔船“顺得庆888号”上发现违法割捕的鱼鳍所属鲨鱼鱼种,不止农委会渔业署后来联系海巡署巡护船登船检验后所发现船上作业登记的水鲨1种。

她也说,绿色和平还发现,推算不合法割捕的鲨鱼鳍是95公斤,不是之前推算的75公斤;事证公布在:https://www.dropbox.com/sh/45klo2giou1c633/AADB8W1SPyMrxYmgn6Gi0yKza?dl=0。

非法割捕的鱼鳍鱼种计4种,李芳怡说,除了船上纪录表上登记的水鲨,绿色和平委请专家鉴定出世界自然保育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皮书列为濒危的红肉丫髻鲛(scalloped hammerhead),同时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二(族群数量稀少,须有效管制),在东太平洋及大西洋是禁捕的。

其次,鉴定出4种IUCN近危鱼种,包含渔业署确认的水鲨,以及青鲨,英文名都叫blue shark;另2种IUCN列近危鱼种是黑鲨、平滑白眼鲛,这2种鱼在中西太平洋、大西洋都禁捕,英文名都叫silky shark。

再者,绿色和平同时鉴定出被非法割捕鱼鳍的还有鼠鲨,英文名叫porbeagle shark,IUCN列易危,也被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二物种。

绿色和平补充,华盛顿公约(CITES)附录二的定义为,目前族群数量相当稀少,虽然不致于有灭种的威胁,但将来有可能灭种;须经由贸易管制,即物种出口需有相关证明,以控管野生族群的数量。

李芳怡补充,触犯国际禁捕规定,依国内“渔业法”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李芳怡强调,渔业署史无前例地已采取初步执法动作,绿色和平肯定渔业署积极调查违法渔船,但是渔业管理漏洞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不是台湾的家务事。

她重申,后天(23日),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WCPFC)技术及纪律委员会(TCC)将在密克罗尼西亚召开,包括渔业署及其他20多国与地区的会员,以及绿色和平,都将以观察员身份与会,届时绿色和平会向国际公布台湾渔船违法割捕鲨鱼鳍事证,并呼吁各国教育渔民辨识濒危鱼种,且不可在禁捕水域渔捕禁捕的鱼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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