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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地震灾民多项租税减免 30天内须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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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06日讯】(中央社台北6日电)财政部表示,强震受灾户可申请房屋税减免,个人或企业也可申请所得税减免,依法领取政府发放灾害补助款免纳综所税。民众要记得,在灾害发生日起30天内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

财政部今天表示,此次地震受灾户可申请房屋税减免,房屋毁损面积占整栋面积3成以上、未满5成者减半征收;逾5成且需修复才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民众须于灾后30日内提出申请。

另外,因震灾导致财产损失的个人或企业,也可申请所得税减免。其中,个人受损财物金额在新台币15万元以下、企业在500万元以下,免实地勘验,仅需拍照存证、填具申请书或取具村里长证明,明年5月即可核实按灾损金额申报减税。若损失金额巨大,申请灾害损失减税时需提示证明,以便估算灾损金额。

房屋税与所得税之外,受灾户还可根据受损情况,备齐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营业税、货物税、娱乐税、烟酒税、地价税与使用牌照税等租税减免。另外,地震造成部分地区民众受伤及财产损失,受灾户依法领取政府发放的灾害补助款,也免纳综合所得税。

财政部补充,这次地震主要受灾地区在南部,为协助灾区纳税人顺利申请减免税捐,将责成南区国税局、高雄国税局及地方税务局等税捐稽征机关,成立“灾害减免勘查服务小组”,主动派员赴灾区协助纳税人申办减免手续。

国税局官员表示,天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可减税,是国人应有的权益,但提醒民众要记得在灾害发生日起30天内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避免权益受损。

小年夜凌晨强震重创台南,截至6日中午,震灾造成5死、358伤,房屋全倒8栋。财政部指出,所属公股银行及公股事业合计捐款逾3000万元,以协助台南震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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