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混油案 法院:魏应充拼低成本诈欺获利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6年03月25日讯】(中央社台北25日电)台北地院审结味全公司混油案,认定前董事长魏应充只顾降低成本,今天依诈欺取财罪判他4年徒刑;味全等公司因混油而不法获利超过新台币2亿元。

魏应充委任律师余明贤在判决后随即以简讯告知魏应充结果,魏应充回复表示,“有一些事实上的误解”、“我们绝无黑心,问心无愧”。律师表示将提上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味全“使用大统掺混原料”、“98配方调合油”、贩卖“味全香猪油”等3部分,台北地院认定前两者有罪,香猪油部分则已由彰化地院去年审结,并判决无罪,目前上诉台中高分院。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魏应充明知橄榄油、葡萄籽油是高价进口油品,极易被上游厂商掺混,却在公司内部会议要求味全应以“具有竞争力”的低价采购赚取利润。

判决指出,味全公司从民国96年到102年,委由代工的顶新制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油品,搀入味全油品对外贩卖;又在大统案爆发后,出示不实检验报告。另外,又看准棕榈油走跌,加入味全调合油,棕榈油比率占98%,却宣称是橄榄油、葡萄籽油,误导消费者。

同案被告、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判处3年10月徒刑;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其余被告则分处1年10月到5月不等徒刑,味全公司判处罚金新台币1550万元,全案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