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隐私法案 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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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8日讯】(中央社华盛顿27日路透电)美国联邦众议院今天一致通过电子邮件隐私法案,规定执法当局须先取得逮捕令,才能要求科技公司交出旧邮件。

目前不清楚此案能否在联邦参议院过关,但众议院以419票赞成对0票反对通过,可能让参院承受非得通过的压力。

这项“电子邮件隐私法案”(Email Privacy Act)是1份已有数十年历史的法律更新版本,规定当局须取得逮捕令,才能拿到超过180天以上的电子邮件或其他数位通讯。

支持者表示,要让1986年的电子通讯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 ECPA)合乎时代,就须通过“电子邮件隐私法案”。科技公司与隐私权捍卫者表示,电子通讯隐私法是在网路兴起前立法,已经不合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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