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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黑心油案 强冠罚1.2亿 董座判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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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高雄报导)强冠馊水油事件,25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判决强冠董事长叶文祥22年刑期,科强冠公司罚金1亿2,000万元并没收犯罪所得八千余万元、副总戴启川判18年刑期;至于,黑心油行业者郭烈成犯9罪,每罪判2~3年不等,由检方声请应执行刑期,其员工施闵毓减刑为2年半,全案仍可上诉。

2014年,爆发地下黑心油商郭烈成将动物尸油、皮革油、回收油等混制成人不能吃的劣质油,再以每公斤26~30元左右价格卖给强冠,强冠调配成33:67的馊油、猪油混充品,每公斤40~55元桶装“全统香猪油”铺售全台285家下游及通路,夜市、餐厅、食品烘焙业全遭殃。

强冠辩称精炼后之产品符合CNS国家标准,法院则提出,强冠在源头就用了不得供人食用的油品,无论检验结果或经精炼后结果为何,均不得供人食用。高雄高分院二审判决,犯嫌依违反《食安法》及加重诈欺罪重罚,公司董座叶文祥犯285罪,刑期从20年加重为22年,其中可易科罚金刑期5年,应执刑期17年;副总戴启川共285罪获判18年,其中应执刑期14年;黑心地下油行老板郭烈成犯9罪,宣告总刑23年半,没收不法所得721余万元。高分院表示,强冠虽与百余家厂商及三千多名消费者达成和解,但因财产扣押,至今仍未实际支付半毛钱。

此外,2014年,高市卫生局裁罚强冠5,000万元行政罚锾,已全数缴纳,但强冠对裁处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现行政诉讼审理中,尚未判决,强冠工厂歇业中。◇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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