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 林郑月娥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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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榆林香港综合报导)前特首曾荫权涉嫌在任期间收受利益及行为失当,隐瞒接受租赁深圳豪宅300万港元豪装,并用职权提议向负责装修工程的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一案,昨日第17天在高等法院审讯。控方下午传召刚辞任宣布参选特首的前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及另一名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作供。

下午约2时,林郑月娥到达高院作供。林郑在庭上供称,她于1980年入政府,2007至2012年任发展局局长,2011年1月她向礼宾处提名了3名公务员,当中无公众人士,不过同年4月,其行政助理提醒她,特首办建议发展局考虑提名何周礼。

林郑于同年4月8日以发展局长名义提名何周礼授予荣誉勋章,但在4月12日,她又再向礼宾处提名何周礼。林郑解释指,因特首办提议她之前提交表格中,有关何的贡献填写不清楚,因何对青年协会作出多项贡献,故应在表格填上。她查明属实后,于是再提交表格。

辩方问林郑在考虑提名何周礼时,曾荫权有否做任何事影响她的决定,林郑表示没有,并称她签署补充提名书时:“我自己作决定。”而辩方问到曾荫权在授勋提名一事上,有否向她施压,林郑回答:“一点也没有。”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有关曾荫权深圳大宅的事,以及何周礼负责曾荫权深圳大宅室内设计时,林郑表示一概不知情。

曾荫权夫妇昨日早上9时15分左右抵达高院。控方早上先传召前行政署署长麦麦绮明,她指在政府工作逾三十年,于2013年正式离开政府;她同时是前非主要勋衔小组委员会(一般市民)的主席,她解释授勋制度中,依级别为大紫荆勋章、紫荆星章、荣誉勋章及行政长官奖状。

麦也在庭上讲解整个授勋程序。控方质疑何周礼的提名是迟交的,麦指当年也有其它迟交提名的情况,因为部门要再三考虑获提名人士的勋衔级别。麦确认,非主要勋衔小组委员会在2011年3月22日开会讨论授勋名单。在会议中,她也提醒各委员如有利益冲突,就必须申报利益。她表示,无人要求过她对何周礼给予任何特别待遇。◇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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