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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长:修法后轮班间隔11小时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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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8日讯】行政院长赖清德专访(3)  行政院长赖清德27日接受中央社专访时说,上次修法,虽然劳工轮班间隔休息时间条文订11小时,但现今复杂劳动型态,许多例外状况难适用,经这次修法,原则上休息11小时才能上路。

他说,上次修法法条中留下“施行时间另定”条文,让劳工轮班间隔休息时间订11小时条文迟迟无法上路;经过此次修正后,透过更细致立法、增加弹性,让例外状况经劳资协商同意下可适用8小时规定。如此一来,原则上休息11小时的修法,才能真正上路。

这是赖清德上任后首度接受媒体专访,谈到轮班间隔时间的相关争议时表示,去年修法虽将轮班间隔延长为11小时,但目前因为一些产业特殊性,尚未公布实施;如果有人担心轮班间隔8小时会出问题,可看看现在状况。

赖清德表示,目前3班制的工作,规定1天上班8小时、休息16小时,1天24小时内,不可能同时排早班又排晚班,这样排违法。

赖清德说,如果当天上晚班,不能隔天上早班,轮班间隔至少要8小时,顶多只能上午班;公司不会故意排整人班表,“叫你今天上晚班、明天午班、后天早班”,如果有这种状况,一定会爆出来。

他说,3班制人员通常是一段时间内固定一种班别,只有一些特殊状况下,可能会基于弹性调班,但这不是常态性班表,如果是常态性就违法。

赖清德表示,所以轮班间隔原则11小时、例外经过劳资协议同意可缩短为8小时,其实就是现在的状况,要把问题厘清,不会有护士在体力不支下去照顾病人的情形,这在目前没有发生。(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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