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消基会验窗帘床包 近2成标示不符

人气 3
标签: ,

【大纪元2017年0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消基会抽验市售22件市售织品窗帘及床单床包,12件为窗帘,10件为床单床包组,结果有4件窗帘标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8.2%,有1件验出偶氮染料,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检视“防焰标示”,也发现采样的12件窗帘均无防焰标示。

消基会说,“窗帘(粉红星星)”没有任何标示,“经典缇花双层穿管式窗帘(咖啡)”、“法式经典遮光窗帘”及“八叶花门帘”,只有标示“尺寸”;未依照“织品标示基准”规定,完整标示出厂商资讯、生产国别、纤维成分、洗烫处理方法等资讯。

消基会表示,标示不合格的商品已经违反《商品标示法》第11条的规定,依同法第15条规定,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应通知生产、制造或进口厂商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另外,还发现这12件窗帘样品都没有“防焰标示”。消基会表示,目前《消防法》已规定高楼层建筑物和公告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旅馆等)应使用具有“防焰标示”的物品,让该类商品(如地毯、窗帘、布幕等)比较难以燃烧,延长逃生时间,但网路、量贩店和一般店家所贩售的成品窗帘虽然符合目前规定,但对于居高楼层的消费者可能还不清楚应当使用防焰标示之物品。◇

责任编辑:芸清

相关新闻
善用铺床技巧 既赏心悦目又能放松好眠
嘉义县“秋游嘉乡”步道健行  即日起报名开跑
陈良基:好的数位工具可助民众维护健康
北捷全站新增日韩语到站广播 9月底加注日韩语指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