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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退将赴陆若违法 最重取消终身俸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未来退将若赴陆参加政治活动,有损国家尊严,最重将取消终身俸。(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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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长林全与立委2日中午便当会,对于防止国军退休将领赴中国大陆的行为,将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增订罚则,未来退将若赴陆参加政治活动,有损国家尊严,最重将取消终身俸或罚款50~300万元。

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转述会议内容,指会中决定涉密程度高的政务副首长以上、中将以上者,以及情治人员,退、离职管制时间从当前的1~3年,改为最少3年,不能缩短只能延长。并且对于涉密程度高的人,管制期限届满后仍须申报,原机关对部分人员可要求终身申报。不过徐国勇谈到,管制期间之内必须申报核准才能赴陆,之后只需申报备查,没申报则会被处罚。

此外,修法将增订文武职高阶退职人员,赴陆参与政治活动的规范,违者将减俸、罚锾或追缴勋、奖章,包括禁止参加中国大陆领导人主持的活动,或出现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徐国勇指出,例如若赴陆参与活动或庆典,不得向中国国旗、国徽行礼与唱颂。

详细罚则部分,政务副首长或上将以上,拟剥夺30~100%的月退俸,一次退者罚50~300万。中将拟减少月退10~50%,一次退者罚锾20~200万,并都要追缴勋奖章。徐谈到,受处罚的比例原则,将由委员会审查情节轻重和退休前的职阶决定。至于有立委建议中将的月退应减少10~100%,徐表示,还要讨论。◇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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