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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提案“性别教育条例” 教材争议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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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议会三读通过“国中小有争议性平教材不得使用”,但有家长向市议员反映,2月开学后,国中小学校仍在使用“性别光谱”具争议的教材。市议会法规委员会召委李中23日表示,为了杜绝不合宜教材及活动进入校园,因此提案制定“台中市性别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经冗长讨论后,决议由教育局提出相对应草案送议会后,再行讨论。

“台中市性别平等教育管理自治条例草案”由市议员李中、黄馨慧提案、14位议员连署,送法规委员会一读会讨论,本草案计有8条,主要为杜绝不合宜教材及活动进入校园;依照“儿少法”第41条精神,应该邀集儿少领域专家学者代表参与课纲设计与规划,且市府、学校成立性平会,须有家长代表人数达1/3以上,高中以下学校性平教材推动或各式活动,要先送学校性平会通过后始得办理。

黄馨慧表示,订定本自治条例草案初衷,在于国中小学校性平教材为一体适用,但目前社会有许多家长并不想让孩子太早接触“性”、“同性”等多元性别教育。台中市议会虽然已有三读通过“具争议性教材不得使用”,但所谓“争议性”指的是家长对孩子学校教育的选择权,市府已知道不是所有家长都能接受“多元性别”教材,应给予尊重,审议草案时,不是只用“抵触中央法规”来搪塞,而拒绝倾听民意。。

公民捍卫台湾大联盟发起人李淼星呼吁,有争议的部分,应让家长们推荐更合适的专家学者,含不同领域但有教育专业背景,而非全是所谓的性平领域专家学者,希望让台中市的教材,是在课纲允许的范围内,也是家长可以放心接受的。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依据国民教育法规定,订定课程纲要及审定教科书之权责属教育部,地方目前没有权限,将向中央反映议员意见;另外,针对议员提案学校性平委员会须有1/3以上之家长代表,恐降低专业领域人才比例,建议再审慎评估。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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