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方检察院伪证构陷 法轮功律师法庭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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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31日讯】2017年3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长敏非法开庭。庭审中,公诉人公然作伪证、构陷当事人;辩护律师激辩,指出该案属明显错案,应予纠正。

法庭当天没有宣判结果。本次庭审法官是浉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王倩倩,公诉人是浉河区检察院的穆柏川,法轮功辩护律师是常伯阳。

2016年8月23日,当事人丁长敏在家中被非法绑架,关押至今。

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作伪证

明慧网报导,3月21日的庭审中,法庭上的辩论激烈。

常伯阳律师指出,为了构陷以追究丁长敏的刑事责任,承办丁长敏案的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民警王光新、浉河检察院公诉人穆柏川,明知丁长敏在此案发生以前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但谎称:丁长敏于2015年9月2日被平桥分局行政处罚,伙同平桥分局警务大队张凤德、刘军红,出具曾拘留丁长敏的假证明。

常伯阳律师表示,丁长敏一案属枉法追溯。 穆柏川、王光、张凤德、刘军红等人作伪证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涉嫌徇私枉法罪,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辩护律师:丁长敏无罪

常伯阳律师还从法律、普世价值、人类良知与理性以及宪政精神等层面,论述对宗教信仰进行惩治的规范体系因违宪而无效,对法轮功信仰群体进行违宪惩治涉嫌触犯反人类罪。

他表示,丁长敏的行为属于宗教信仰自由范畴,受宪法保障,丁长敏无罪。

数百大陆律师敢于无罪辩护

在中国大陆,目前有数百名律师敢于在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统计显示,2014年上半年,先后有不少于345位(人次)正义律师为147起法轮功学案作无罪辩护,遍布全国26个省直辖市、92个地级市、137个区县。

另外,近期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的案例不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2月份,至少有17位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回家。#

文字整理:叶枫,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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