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机密档案中的历史真相之三

【秘档】埋下祸根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王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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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13日讯】(编者按:本系列文章由大纪元特约作者从中共党史机密档案中整理而成。因安全原因,无法一一注明出处。大纪元将在适当时机公布信息来源。)

被中共称为“最亲切朋友”的中国农民,“跟着共产党闹革命”,当年以“打土豪”之名分得的土地,不久就被中共收回充公,中共倒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地主”。 当农民失去他们被许诺的土地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也随之丧失。

 毛泽东认为实现农业合作化就会提前实现共产主义

毛泽东要学习苏联,走苏联集体农庄道路,成立合作社。他认为只要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就会实现生产机械化,就会有高福利,就会提前实现共产主义。他一心想推广苏联的集体农庄模式,要尽快实现合作化。

为了保证合作化顺利执行,经毛提议,1952年11月成立了中共中央和各省市委农村工作部,专门负责领导农业合作化问题,邓子恢被任命为中央农村工作部长。

对合作化问题,毛抓得很紧很具体,每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他都参加。研究什么问题、完成任务时间表都须经他批准。中国农村合作化的步子越来越快,由原定的两年计划变成了一年,一年又缩短成半年。

刘少奇认为 :“合作化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

所谓合作化,就是让农民把刚刚分得的土地再交出来,农民由拥有田产者一下子又一无所有了,当然不愿意。不少地方干部强迫农户入社,很多地方农户被迫入社前杀牲畜,入社后消极出工,还有入了社的要求退社、逃跑到外地躲避入社等等,本来有序生产的农村乱象丛生、人心惶惶,很快农村大面积减产,困难户越来越多。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邓子恢主张在入社农户比例上放慢速度,鼓励农民积极生产。这些情况也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但毛泽东仍然认为应该通过提高农民积极性加大合作化步伐。

毛泽东派他的警卫员和秘书到农村去调查。这些毛身边的人都清楚毛对合作化的决心和执著,他们不敢如实汇报调查的实情,结果,严重困难问题被说成一般问题,普遍问题被说成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于是毛认为总体情况还是好的。

早在合作化开始不久,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就写了一个报告给华北局和中共中央,这个报告叫“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他说:“山西老区的互助组织发生了涣散情形。从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集体化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最基本原因。”他提出:第一,征集公积金,增强公共积累。第二,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工问题,应采取按劳力、土地两个分配标准。[1]

以薄一波为书记、刘澜涛为副书记的华北局于5月4日给山西省委写了批复并报中共中央。批复称: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目前你省有相当数量地区的互助组需要提高和巩固,但提高与巩固互助组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实互助组的生产内容,以满足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而不是逐渐动摇私有制的问题。

5月7日,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刘少奇说:“这种合作社是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可是单用这一种农业合作社、互助组的办法,使我们中国的农业直接走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

7月3日,刘少奇代表中央对山西省委报告作正式批复: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2]

毛泽东急于发展合作社

看了山西省委的报告、华北局的批语和刘少奇的批示之后,毛泽东找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我不能支持你们,我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

他的论点是:“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一经营形成的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

1951年9月,毛泽东委托陈伯达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陈伯达起草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9月会议后,又做过几次修改,12月以决议草案的形式发到全国县委和城市区委。决议基本精神是急于发展合作社。

1952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省委以上领导机关建立农村工作部的决定,规定“中心任务是组织与领导广大农民的互助合作运动,以配合国家工业化的发展。逐步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3]

毛泽东提议邓子恢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1953年1月初,邓子恢离开武汉到达北京。1月17日报到,晚上7时,毛泽东接见邓子恢。

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决议草案,经毛泽东主持修改,12月16日经中共中央正式通过, 1954年1月9日公布。决议规定了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即: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的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所指的对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决议规定了近年内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从1953年冬季到1954年秋收以前,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由现有的1万4千多个发展到3万5千8百多个。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内,即到1957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应争取发展到80万个左右,参加的农户应争取达到农村农户总数的20%左右。

1954年10月10日至30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提出要在1955年春耕以前发展到60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把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发展指标(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55年发展到30万或35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翻了一番。到1957年,全国要有半数以上的农户入社。这个发展计划,很快得到中共中央批准。

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精神传达下去后,农业社发展很快,但入社或不入社的农民产生了怀疑或顾虑,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杀牛砍树现象,不少地方粮食不足,农民大量杀猪、宰牛,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这种情况,也反映到毛泽东那里。

1955年3月5日,有一河北农民直接写信给省委书记林铁,反映河北平安县一村在合作化运动中用“跟共产党走,还是跟蒋介石走”的大帽子强迫群众入社。3月14日,毛泽东又收到黄炎培11日的信,反映他的家乡“农民生活苦,吃不饱”。农村干部作风不好,总怀疑农民家有藏粮,致使民间有怨声。[4]

3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谈话。说根据当前农民杀猪,宰羊,闹粮荒等情况,农业生产合作社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他提出华北,东北地区要停下来整顿,浙江、河北要收缩,新区要发展。“一日停,二日缩,三日发”。[5]

3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说“现在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60万,完成了预定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6] 全国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社工作,共减少2万个合作社,由67万变为65万个。

毛泽东:“合作化还可以快一些”

1955年4月6日至22日,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明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是小部分。在上海他听柯庆施说,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有30%的人反映农民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搞社会主义。他认为,这种情况,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根据新近了解的情况,毛泽东重新思考,作出新的判断。他对农业合作化形势的估量开始发生变化。

4月下旬,毛泽东回到北京。5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他对谭震林表示,合作化还可以快一些。5月9日晚,毛泽东在颐年堂召见李先念、邓子恢、廖鲁言、陈正人开会。就农业合作化问题,他问邓子恢:“到1957年化个40%,可不可以?” 邓子恢说:“上次说三分之一,还是三分之一左右为好。”

毛泽东也不勉强,说:“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说:“农民生产情绪消极,那只是少部分的。我沿路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7] 从谈话中,流露出毛泽东对中央农村工作部有关农村形势的分析不满。毛泽东同邓子恢等在对农村形势的分析和农业合作方针上,发生了意见分歧。

5月17日,毛泽东在北京召开华东区、中南区和河北、天津、北京等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着重谈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他说:“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上是好的。”“在合作化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

7月11日,毛泽东在颐年堂召见邓子恢、廖鲁言、刘建勋、杜润生、陈伯达、陈正人、谭震林七人谈话,毛泽东严厉批评了邓子恢,说他自以为了解农民,又很固执。邓子恢作了检讨。7月15日,邓子恢又找刘少奇,坚持1956年合作社只能发展到100万个而不能发展到130万个

7月18日,毛泽东给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写了一便条:“请将上次农村工作会议材料包括报告、个人发言和结论,送我一阅为盼。”毛泽东要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文件,找出其中有针对性的问题,着手准备撰写《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重炮猛轰邓子恢。在毛泽东看来,总体是好的,目前农村合作化高潮就要到来,主要障碍是有些领导干部动摇,有消极情绪,他决定批判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

批评“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

1955年7月30日到8月1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7月30日,毛泽东作题为“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他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大规模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

接着,各省、市、自治区很快跟风,开展了批评“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

1955年10月4日到11日,中共中央举行七届六中(扩大)全会。陈伯达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草案的说明》:“要有全面的规划,还要加强领导。”“总而言之,要主动,不要被动;要加强领导,不要放弃领导。”[8]

毛泽东以“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为主题作总结,他说:“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一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么马克思主义。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他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

在总结中,毛泽东自问自答:“会不会有人翻案?想翻案的人不少。他们认为合作社搞不成器,我们搞的这一套将来统统要翻,说我们并非马克思主义,而是机会主义。但是,据我看,大势所趋,这个案是翻不了的。”

他要求:“在今后五个月之内省一级、地区一级、县一级、区一级、乡一级,这五级的主要干部,首先是书记、副书记,务必钻到合作社问题里去,熟悉合作社的各种问题。”“如果他们不钻,搞起许多合作社,自己又不懂,那很危险。如果老是钻不进去,那怎么办呢?就应当该换工作。”[9] 就是撤职罢官。

七届六中全会以后,各级干部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你要考虑广大群众利益,实事求是组织群众加入农业合作社,就要准备当“小脚女人”,被扣上“右倾”的帽子,准备撤职丢官;你要紧跟毛泽东路线,就意昧着必须不择手段地强迫农民,违逆良心编瞎话,虚报成绩。

各级汇报文章层层编造,层层修改、拔高

大多数领导干部想通了:反正毛主席说了,不讲仁慈,不讲良心,决心跟毛泽东路线,就会受到表扬;少数坚持实事求是,讲良心,对群众下不了狠手的干部,就当了“小脚女人”,被免官。

1955年10月,山西、浙江、广西、四川、广东五个省、自治区党委向中共中央呈送报告,谎称本地区的所谓“社会主义积极性的空前高涨”,证明毛泽东预言的“中国农村的社会高潮”确实已经到来了。

1955年12月,毛泽东着手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序言中说:“1955下半年,中国的情况起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中国1亿1000多万农户中到现在——1955年12月下旬,已有60%以上农户,即7千万户,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加入了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这件事告诉我们,只需要1956年一个年头,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再有3年到4年,即到1959年,或者1960年,就可以基本上完成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到全社会主义的转变。”这样,奇迹就出现了,原计划用3个5年计划、15年时间才能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由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10] 在短短4年时间就宣告完成了。

毛泽东后来在谈到《高潮》书编辑时愉快地说:“我用11天功夫,看了120几篇报告,包括改文章、写按语在内,我就‘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远,云南、新疆一概‘走’到了。”

毛泽东不知道给他送去的很多不是实情,那是各省委第一书记摸清毛泽东的思想动向后嘱咐下面写的。写好后经各级层层编造,层层修改、拔高,最后送到中南海毛泽东手里。毛泽东据此判断:目前中国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高潮已经到来或即将到来。

“合作化”退潮:社员退社、“闹社”

正当毛泽东踌躇滿志,合作化退潮的坏消息不断地传到毛泽东耳边。

1956年12月6日,邓子恢在一份中央农村工作部简报上披露:“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陕西、河南、河北8个省委农村工作部进行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一部分农业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1%,多的达5%;思想动荡想退社的户,所占的比例更大一点。浙江宁波专区,已退社的占5%,想退社的占20%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七万余户,占社员户数7%,并有102个社垮了台。各省10%到20的社员减少收入。其中较多的是富裕中农,小商贩、技术手工工人等,都想出去单干。

12月20日,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一带,曾经一度发生所谓‘闹社’问题。其规模涉及到13个乡、67个自然村、35个合作社、84个生产队,共包括3万人口的地区。”“严重地区,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闹分社退社。”

12月24日,中共中央又接到广东省委的报告:“据最近到省人民委员会请求退社较严重的中山县南头区调查统计,全区增收的户5164户,占54%;保产保收的2431户,占百分之25.5%;减收户1767户,占20.4%。在减收的农户中,多数是上中农。如中山永宁洪水村一户老中农邓炳业,入社前每年纯收入1750元,入社后只得600元,九州基老中农刘旺兴,入社前纯收入650元,入社后只得180元。上中农认为,‘合作社富养穷、强养弱是大赔本。’”

了解这些情况后,毛泽东认为这是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他要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在《谁说鸡毛不能上天?》一文的按语中,毛泽东说:“在中国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贫农和下中农同富裕中农实行和平竟赛表现出来的。”“在合作社这面站着共产党”,“在富裕中农后面站着地主和富农”。毛泽东没有办法把合作社生产率提高上去,让社员增加收入;却有办法把富裕中农的生产率打下来,让富裕中农减少收入。用阶级斗争手段,使富裕中农变成贫下中农。

走农业合作化之路,完全是中共照搬苏联模式强行在中国推广的,为以后饿死几千万农民埋下了祸根。

评: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中所述,法西斯和共产主义这样的极权制度,必然导致社会的整体被奴役,以及经济破产和社会崩溃。

“农业合作社”不仅剥夺了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也更是对农民的一种人身管制。

经过二十八年后,由“生产承包责任制”代替“农业合作社”,农民似乎获得了一点实惠,但这依然是中共想继续霸占农民土地、愚弄农民的策略。现在中国的农村,如果不到城里打工挣血汗钱,大部分农民光靠种地根本无法养活一家老小。不管城市如何现代化,中国农村经济情况依然没有改善。

中共执政这么多年,中国农民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日子反而更加艰难,因为中共的农村政策从来不是为了农民的利益。没有中共,中国农民的日子就会更好过。

注释: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9月版,第282-283页。
[2] 同 [1] 第282页。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6月版,第410页。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2月版,第52页。
[5] 杜润生:《忆五十年代初期我与毛泽东主席的几次见面》,见《缅怀毛泽东》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80页。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107页。
[7] 《毛泽东同邓子恢等谈话记录》1955年5月9日
[8] 同 [4] 第234-259页。
[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478页。
[10] 同 [8] 第485页 #

责任编辑:张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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