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服令

人气 16

【大纪元2017年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及外务副会长李峯琦,去年一月冲击港大校委会,冯敬恩3项罪名成立,李峯琦1项控罪罪成。昨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冯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李则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早前承认刑事损毁及企图强行进入罪,另外被裁定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名成立;前外务副会长李峯琦亦被裁定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成,案件昨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冯敬恩早上打着港大校呔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他表示感谢大家的关心:“多谢我的律师团队为我同李峯琦出力,我在此多谢他们。第二事件想感谢家人。”

冯敬恩感后悔向校委道歉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在庭上读出冯敬恩亲笔写的求情信,指自己关心港大未来、希望守护港大,却出乎意料地损害大学,感到后悔,没想过造成混乱,亦无意伤害任何人,向校委员成员道歉。又指,经过一年多反省,体会到应该真诚对话才可解决问题。他又引用港大百周年校歌的歌词,指要用智慧拥抱自由和责任,明白对大学生有所要求,要尊重别人,有节有理去表达的道理和支持。

庭上再呈上多封求情信,由港大校长马斐森、111名校友、多名现任及前任校委,包括梁智鸿、石礼谦撰写。事件中不适被阻碍送院的纪文凤,也帮李峯琦写求情信封。纪文凤指,李峯琦被定罪后应邀与对方会面,知道他真诚反省,非常后悔,接受他的道歉,又指他受到起诉及学校处分,已经得到惩罚。两人代表律师李柱铭表示,感化官报告认为两名被告适合社会服务令工作,又指两人不会就定罪上诉。

裁判官高伟雄曾指,上诉庭早前判处黄之锋冲击政府总部的案例适用于本案,认为犯案情节严重,便不应判社会服务令。不过李柱铭则认为上诉庭的判例并无追溯力。其后案件押到下午3时半判刑。

裁判官认为判服务令合适

裁判官高伟雄宣判时指,本案案情有一定严重性,但接受冯敬恩当日的行为,没有对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实际损害,涉及的暴力程度轻微,判处冯敬恩一项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一项刑事损坏,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罪,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同案的前外务副会长李峯琦,抗拒或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就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裁判官指两人案发后,有深刻悔意及承认错误,并愿意承担责任,重犯机会低,认为判处社会服务令是合适的刑罚。

冯敬恩的妈妈有到庭听审,她在听到判刑后向家人点头并微笑,冯敬恩的女朋友则落泪。

冯敬恩及李峯琦下午5时许离开法院,冯敬恩表示多谢律师及家人,不会再就案件作评论。李峯琦指,他们不会就判决、刑罚上诉。记者追问闻判后的心情等等,两人皆不再回应,离开时,有公众人士高叫支持口号。

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表示尊重法庭决定,强调事件已告一段落。校委之一的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对判刑感到欣慰。他形容,两名被告是有为及有理想的学生,真心为港大付出。指当日的事件是有很特别的背景,相信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他又认为各方已受到教训,希望校委会日后可以有所改善,尽量回应学生诉求。律政司则表示,会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责任编辑:昌英
相关新闻
年初包围校委冯敬恩认两控罪
香港围校委冯敬恩扰乱秩序罪成
调查:多数在英港人受访者赞成取缔香港驻英经贸
移英港人倡英政府加强支援港人 吁港人大选投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