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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劫谁济谁?财政部试算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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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05日讯】税改方案出炉,引发外界议论,有人认为是劫贫济富,工商团体认为对企业加税不利经济,但税改究竟加了谁的税,拿回的税收又分配给了谁?以下试算表格让你一次搞懂。

根据财政部试算,营所税从17%调高为20%后,国库可增加约新台币654亿元税收;取消两税合一半数设算扣抵制后,约可取回532亿元税收。此外,调高外资股利所得扣缴税率至21%、及外资不得抵缴未分配盈余加征税额后,可取回64亿元税收。

最后,独资合伙事业不课营所税,改并入综所税后所增税收后,可取回3亿元税收。总计财政部可取回约1253亿元税收,但并非解缴国库,而是将这1253亿元进行重分配。

其中,本次税改调高3大扣除额,释出减税利益255亿元,542万申报户虽皆受惠,但以减少税额比率来看,是以中低所得者获益较多。另外,调降综所税边际税率为40%,释出减税利益79亿元,主要获益者是高股利所得与高所得者。

另外,取消独资合伙公司的营所税直接并入综所税,释出减税利益61亿元,中小规模与新创企业受惠较多;调降未分配盈余税率为5%,释出减税利益328亿元,则是大小企业同步受惠。

至于最重要的股利所得税,财政部赋税署副署长宋秀玲表示,以乙案为例,在财政部精算下,中低股利所得与高股利所得者,所分配到的减税利益相等,分别约为300亿元与299亿元。

总结本次税改,财政部虽回收1253亿元税收,但释出减税利益1322亿元,因此会出现69亿元的税损。不过从分配比重来看,中低所得、中小规模与新创企业,获得的减税利益约占6成;高股利所得、高所得者与大企业所分配的减税利益约4成,整体而言仍是一项减税政策,大多数人皆能获益。(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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