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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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05日讯】山东枣庄市薛城区法轮功学员刘杰、魏延景和周长法,于2018年11月29日被薛城区法院非法庭审。

明慧网报导,面对公诉人的无理指控,刘杰当庭自辩:“我炼法轮功,为的是祛病健身,现在无病一身轻。家里的大法书籍是用于我自己修炼的,被抄走的电脑、打印机是我的私人物品。”

刘杰家属聘请马律师做无罪辩护,魏延景家属聘请刘律师做无罪辩护。

马律师指出公安机关的严重违法取证,《宪法》上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国际人权公约》规定言论和信仰是人的基本权利。

刘律师指出:“所有的指证都不能证明我的当事人魏延景有罪。犯罪要有犯罪要素和事实,我的当事人张贴‘真善忍好’等法轮功标语,请问伤害了谁?谁是受害者?有谁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了损失?”

律师指出,满大街贴标语的很多,张贴标语不构成犯罪,人的思想不构成犯罪。《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更不能成立。律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他的当事人魏延景。

公诉人吴勇哑口无言,慌忙转移话题。

刘杰、魏延景和周长法于2018年5月11日出去张贴祝贺“世界法轮大法日”(5月13日)的不干胶,被诬告、遭永福派出所盯梢。

5月13日,刘杰和魏延景再次出去张贴不干胶,被永福派出所绑架。警察拿着钥匙非法抄家,并将刘杰的儿子绑架到永福派出所,威逼、利诱他,把他非法关押了一天。参与绑架的公安人员是张晨光。

5月14日早上,法轮功学员周长法在家中被薛城临山派出所警察绑架。

随后,刘杰和魏延景被非法关押在枣庄市岳楼看守所,周长法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取保候审。

8月份,构陷他们的案子被送到薛城区检察院;9月份,案子被退回到公安局;10月份,案子直接被送到薛城区法院。

11月29日,刘杰、魏延景和周长法被非法庭审。#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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