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广播及电讯条例修订展开咨询

拟为传统广播业“拆墙松绑” 网上媒体续不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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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政府就检讨《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建议放宽传统媒体在多个方面的限制,包括跨媒体拥有权、外资控制权、持牌人必须为非附属公司等等的规定,为传统媒体“拆墙松绑”,与时并进。而网上媒体则维持不规管的方式。

目前传统广播媒体受政府现行发牌制度严格规管,而网上媒体则较少规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宣布,为提供平衡竞争环境予广播业,促进行业发展,就修订《广播条例》及《电讯条例》,展开为期3个月的第一阶段公众咨询。

建议就四方面进行检讨

当局提出对跨媒体拥有权、外资控制权、持牌人必须非附属公司规定、发牌机关等四方面进行检讨。

在跨媒体拥有权方面,当局目前限制“相联者”拥有不同媒体,原意是避免利益冲突和编辑观点上单一化。但随着网上资讯娱乐普及化,建议在“不符合持牌资格人士”及“丧失资格的人”的定义中,收窄“相联者” 定义中“亲属”的范围,删除非直接亲属关系,包括兄弟子妹的配偶、配偶父母、侄儿女等,促进传统广播业的业务发展。放宽广告代理商、本地报刊的跨媒体拥有权限制,但免费电视、收费电视和声音广播的拥有权限制则会保留。

当局并建议取消持牌人必须为非附属公司的规定,为持牌人在业务安排及开拓其它商机提供灵活性。外资控制权方面,有关限制仍不变,但放宽非香港居民持有免费电视股份须先得到通讯局批准的百分率,由2%、6%及10%或以上,增至5%、10%及15%或以上。

发牌机构方面,则建议继续维持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对免费电视、收费电视和声音广播的发牌机制。非本地电视(并非以香港为主要目标市场的电视节目服务,例如卫星电视)及其它须领牌电视(提供酒店电视节目服务)的发牌机关,则继续由通讯局担任。

冀传统及网上媒体平衡竞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表示,近十年来市民接收资讯、娱乐及媒体的方式有很大的变化,除了电视收音机等,现在几乎人手一机及透过电脑接收。而传统媒体与网上媒体的规管有天渊之别:“网上媒体没有特定的规管,除不雅及淫秽条例规管外,不受一套的牌照规管。”

他指,近年网上媒体发展蓬勃,收看电视的观众下跌,传统广播媒体广告收入也减少,但网上媒体广告收入就持续上升,但政府认为传统广播媒体直接入屋仍有大影响力,建议保留现时有效的规管条例。同时建议不规管网上媒体,认为互联网不是单方面由某个政府可以规管内容。

邱腾华认为今次修订建议是为传统媒体“拆墙松绑”:“现时互联网与传媒广播媒体经营环境不公平是事实,正正是这个原因,要把不必要或过时的规限拆墙松绑。传统媒体因为规管,因为投资的要求,亦都因为技术上接收讯息方法的改变,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政府有鉴于现在的情况,政府必须担当促成者的角色,在传统广播业界面对这些困难,觉得有责任把这些过时的规例进行拆墙松绑,目的是希望他们能有一个公平、正常,以及可以持续的投资及营运环境。”

他认为经过此次的检讨后,现有监管广播服务的法定架构,仍然是“相称和合理”。今次第一阶段咨询至5月10日,第二阶段将会在今年内展开。◇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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