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4个纪委书记贿赂 四川厅官获刑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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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7日讯】中共四川遂宁市前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志毅因收贿820余万元,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孙志毅曾任中共遂宁市纪委书记,其收贿对象包括当地的3名纪委书记,甚至其副手、遂宁市纪委前副书记也在内。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孙志毅受贿案的判决书。孙志毅被指利用担任遂宁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干部调动、职务提拔、信访件处理等方面搞权钱交易,先后多次收受多人贿赂共计820余万(人民币,同下),其中包括8次向他人索贿而得的12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61岁的孙志毅2006年12月起任中共遂宁市委常委,2007年3月兼任中共遂宁市纪委书记;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中共遂宁市委副书记 、市纪委书记;2011年7月转任中共遂宁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16年6月落马。

判决书列举了孙志毅多个受贿的证据,其中包括2011年初,时任遂宁市纪委书记孙志毅就曾向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古某索要工作经费,后在其办公室收受古某的现金10万元,用于其个人支出。

之前,孙志毅先后收受了大英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某,遂宁市安居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某,射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某三人买官的贿赂,共计192万余元,在职务调动方面为三人提供帮助,赵某顺利当选大英县纪委书记。孙志毅还以工作需要为由多次向赵某、蔡某索贿。

孙志毅的索贿对象还包括公司老板及遂宁市安居区区长。据说,遂宁女商人向某曾经为了丈夫职务调整向孙志毅行贿,事成之后孙又打电话给向某索要辛苦费。

孙志毅的索贿之大胆、放肆令外界吃惊,不过在中共官场只是小巫。

中共官场全面腐败,纪检系统也不例外,近几年来官员频频落马。如在2017年,12月吉林市纪委常委刘国瑞落马;11月,湖南省前纪委副书记李政科被查;8月,广东省侨办党组书记、广东省纪委前常委曾庆荣,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接连落马;7月,刘国瑞的同事、吉林市纪委常委邢瑞被查;6月,中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前组长曲淑辉被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4月,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落马。

陆媒曾报导,2015年1月到2016年11月,大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的纪检官员多达4,800多人,包括中纪委机关官员17人。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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