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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停车前多看多问多注意 避免荷包失血

停车前要注意公告价位,以免造成消费纠纷。 (示意图)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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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报导)相信很多开车族无论是到外县市出差或景点旅游,总为停车问题伤脑筋。有时稍不注意,停车费会超出许多。新竹市消保官刘兴振提醒,使用停车场前,务必观察停车场收费规则,其中私人经营停车收费标准不尽相同,如需停留时间较长,采计次或计时收费总价差很大,建议多看多问多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消保官表示若在全自动停车场遇上问题,可以先拨打电话询问停车场管理公司,或寻求消保官申诉。刘兴振提到近日有位从台北来新竹市游玩的孟先生,在巷弄中找到一处全自动管理系统的平面车位,停车费原来公告是每30分钟收费20元,孟先生将爱车停放了一整夜,不料隔天取车时洽好遇上收费规则改为20分钟收费20元,等于由每小时40元增加为60元,但现场为无人全自动缴费停车场,孟先生当下只能先付款取车,之后到竹市府消保官申诉。

停车前要注意公告价位,以免造成消费纠纷。 (示意图)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实地查勘后发现,停车场公告确实由每30分钟改为每20分钟收费20元,但消保官表示,即便停车跨夜后,第二日的消费方式有异动也明确公告,但计费方式仍应以消费者停放车辆当天所见的公告为主,虽孟先生停车第二日的收费方式改为每20分钟收费20元,但其停车全程都应以第一日的收费方式计费。

消保官电话询问停车场管理公司客服黄小姐,对方表示因孟先生第二日缴费时,缴费机设定已改为每20分钟收费乙次,设定有误造成本次消费争议,该停出场管理公司愿意将溢收款退回车主,对于造成消费者不便感到抱歉。

停车前要注意公告价位,以免造成消费纠纷。 (示意图) (竹市府消保官室提供)

消保官指出,另有一案例是消费者在中南部知名庙宇烧香拜拜,一处私人停车场入口公告上写明停车一次60元,停好车才赫然发现公告上还有小字写着最低消费200元,甚至需要消费者一并买金香消保官强调,假如碰到此类情形其实消费者有权将车辆再行开出,停车场不能限制。消保官提醒,出外旅游停车务必看清楚公告内容,或再三询问确认,以避免消费纠纷。​◇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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