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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用车辆下期使用牌照税10月1日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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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北新北市报导)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表示,今年下期营业用车辆使用牌照税将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开征,请登记营业用车辆的车主如期缴税,以免逾期受罚。使用牌照税缴款书已于9月中旬寄出,如有遗失或未收到税单情形,可于开征期间向全国各地方税稽征机关或其派驻监理机关服务柜台申请补发。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说明,税额在2万元以下者,还可至四大超商(统一、全家、莱尔富、OK)
使用工商凭证或输入统一编号及车号,透过多媒体资讯机(ibon、FamiPort、Life-ET、OK.go)列印缴纳单后,直接至便利商店柜台缴纳;除此之外,亦可利用工商凭证或统一编号加车号直接登入地方税网路申报作业网站线上缴税款。

为方便民众缴纳税款,提供多元缴税管道,除已办妥约定转账缴纳者,应于10月31日24时前在约定账户内预留足够存款,以备提兑外,其余民众可持缴款书到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收)以现金或即期票据缴纳,税额在2万元以下者,还可到四大超商柜台以现金缴纳。另外,还可以信用卡缴税或自动柜员机、晶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款账户等方式转账缴税。

新北市政府税捐稽征处提醒,若逾期缴纳使用牌照税,每逾2日会按应缴税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加征至15%;逾30日仍未缴纳者,除加征15%滞纳金外,还会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未于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108年使用牌照税者,若于109年1月1日后查获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驶、停放),须处以应纳税额1倍以下之罚锾,免再加征滞纳金。提醒纳税人依限缴纳使用牌照税,以免造成荷包损失。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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