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撤诉王建中 出版社索赔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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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0月17日讯】身陷囹圄的刘晓庆又有新的麻烦缠身了。昨天上午,《光明日报》出版社和《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作者王建中向媒体正式宣布:刘晓庆告《光明日报》出版社《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侵害其名誉权案,原告刘晓庆国庆节前已正式撤诉。但鉴于此次诉讼造成《光明日报》出版社重大损失,《光明日报》出版社将要求原告刘晓庆方赔偿损失人民币66万元。

据《光明日报》出版社李社长介绍,去年9月,《光明日报》出版社因为出版了王建中撰写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被刘晓庆以“侵害其名誉权”为名推上了法庭,这一年中,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均没有结果。今年9月21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突然正式通知他们,原告刘晓庆方正式撤诉。

北京娱乐信报10月16日报导﹐李社长说,“我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很意外,我们希望西城区人民法院能给我们一个书面的东西,但法院只是口头通知,当然这在法律程序上是可以的。但是对我们来说,因为这次刘晓庆的诉讼,西城区人民法院裁决查封《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该书印了15万册,大部分堆积在我们的书库里,给出版社造成了重大损失。鉴于此,《光明日报》出版社要求原告刘晓庆方赔偿直接损失计人民币66万元。”

李社长表示,出版社已于10月15日将这个赔偿要求递交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何时答复还不清楚,但他们会等待这个答复。

王建中对刘晓庆的撤诉显得颇在意料之中,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表示,这次完全是一个闹剧,一个刘晓庆亲手炮制的闹剧。对于《光明日报》出版社向刘晓庆方提出索赔要求,王建中则表示,这是出版社正义合理的要求。至于他自己,王建中说,“考虑到刘晓庆的现状,这种情况下,我也不愿意再要求什么。我个人认为,我与刘晓庆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这次已经有了最好的说法。”有记者问他在刘晓庆税案中会不会出庭作证,王建中说,只要有需要,他一定会尽自己的力量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等待法院通知重新上市发行的同时,《光明日报》出版社又推出了一本《王建中与刘晓庆的第四情感》的新书,据悉,书中记载了两人在法庭内外短兵相接的种种情况。(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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