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指北城事件行为人应构成业务过失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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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9日讯】台北县土城市北城妇幼医院今天发生护士用错疫苗,导致婴儿致死或受伤案,法界人士表示,依刑法规定,行为人应构成业务过失致死等罪,最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受害家属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据中央社11月29日报导,法界人士表示,依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从事业务之人,因业务上之过失,犯有过失致人于死情形时,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

至于,如从事业务之人,被认定是业务上过失伤害人时,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将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但如是致重伤时,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另外,民事责任方面,法界人士强调,受害家属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不过,法界人士说,有关法条的适用,仍须视个案情形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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