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对微软案提出之意见公平会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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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5日讯】台湾消基会董事长蔡再本等人今天针对微软行政和解案拜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并递交检举函,由公平会主任秘书林益裕接见。林益裕表示,消基会的意见将会纳入重要参考,所关切的消费者权益也会列入和解考量,他并重申公平会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据中央社11月5日报导,蔡再本与消基会名誉董事长林世华等多人今天针对微软案拜会公平会,他们指出,公平会应明确对外说明所谓行政和解是否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公共利益的内涵是否又等同于百分之百的“消费者权益”?倘若其中夹杂商业利益或其他考量,例如微软释放投资等,行政和解的结果微软最后一定是赢家,消费者权益将遭牺牲。

蔡再本、林世华等人并提出检举函,指微软放任经销商以订价1/3出售Office XP等应用软体;且微软应用软体标示中文版,但却内含转换为英文版的碟片,这项消费者用不上的介面软体,却以搭售中文版方释出受,明显损害消费者权益,消基会呼吁微软应名实相符,出售纯中文版的应用软体,并且降低售价。

此外,蔡再本等人也检举说,微软将软体价格降低,应考虑台湾地区的国民所得、市场交易现况、中文版搭售英文版碟片、公益团体1元价格、校园授权等因素,主张微软软体售价应为目前的1/4才属合理,也是公平会和解的合理要约。

林益裕在听取消基会的意见后,请列席的业务单位将消基会意见逐点加以记录,纳入重要参考;有关消基会关切将消费者权利列入和解考量,公平会将于行政程序中纳入公共利益的考量,以达到政府、企业及消费者三赢的最佳结果。

有关消基会递送的检举函,林益裕表示,将交由公平会秘书室依公平会受理案件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林益裕也重申,公平会是因依职权调查微软案后,仍不能确定事实及法律关系,基于迅速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及消费者利益考量,9位委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作成一致决议,接受台湾微软提出的行政和解,但如果微软未来在30天提出和解契约的要约和承诺,或是提出和解内容无法符合公平会基本要求,都将会终止和解程序,续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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