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签署太平洋认证合作组织相互承认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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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讯】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表示,中华民国认证委员会副主委林能中日前代表经济部长林义夫,在太平洋认证合作组织(PAC)年会上签署协定,成为太平洋地区品质管理系统认证机构相互承认协定的签署会员体,也代表台湾认证体系与国际接轨。

据中央社8月19日报导,标检局表示,签署相互承认协定会员体除应遵守并符合国际规范ISO/IEC Guide61及PAC相关规定外,并应确保所有已认证的验证机构也均能符合ISO/IEC Guide62及 PAC相关规定。另外,也应鼓励及促进采信在此协定范围内,参加会员体认证机构所核发的符合性证书,并视同与会员体本身已认证机构具有相同的基础。

这次中华民国认证委员会签署品质管理系统认证机构相互承认协定,是经多年准备与努力,于民国90年 5月向PAC 秘书处提出申请,其间经秘书处组成评审小组、文件审查,并于91年 1月进行总部评鉴、认证评审员现场实地评鉴等严谨步骤完成同行评审的审查,才提PAC执委会审查通过,并经多边协定的相互承认小组各会员同意后确定。

目前太平洋认证合作组织签署相互承认协定会员体有纽澳联合认证体系JAS-ANZ、加拿大SCC、大陆CNAB、日本JAB、马来西亚DSMI、新加坡、韩国KAB、泰国NAC、印尼KAN、墨西哥EMA、中华民国CNAB、菲律宾BAS、印度NABCB等。标检局指出,台湾成为太平洋认证合作组织签署相互承认协定会员体后,也将在今年9月国际认证论坛(IAF)年会上,成为国际认证论坛的相互承认协定签署会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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